从《周礼•地官司徒》中观儒家人本生态思想
吉恩煦
摘要:《周礼》是我国儒家的重要经典之一。其中所记述的地官一章,则有深厚的生态思想。地官之首大司徒的执掌,体现了儒家生态思想的精髓。而地官、夏官、秋官中其他与生态环境有关的职官设置,是儒家将生态思想建构到政治领域的表现,也是儒家理想化社会的特征。
而儒家的生态思想却有其独特性。儒家的生态思想是在以人为本基础上发端的,其生态思想的核心是构建和谐的人类社会,再推而广之运用于自然。
本文从考据入手,论述了周礼地官中大司徒的执掌、周礼中具有生态环保功能的职官以及由此来证明儒家所独特的人本生态思想。
关键词:周礼、地官、大司徒、教化、生态、人本
谈及儒家典章制度,不得不论及《周礼》一书。《周礼》原名《周官》,西汉刘歆将其改为《周礼》,为“三礼”之一,其对于周代立国后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等拥有较为系统而完整的记载。与“三礼”中其他二礼相比,《周礼》更侧重于上层建筑的制度架构。其所叙天地春夏秋冬六官,分掌宫廷朝政、民政教育、宗室礼乐、军事交通、刑罚司法、营造工程,深刻影响了后世职官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周礼》一书成书年代至今不详。古代学者多认为乃周公作于周代初年。后世学者或认为,该书应成书于战国晚期或西汉早期。汉末时,《周礼》成为三礼之首,盖因其述周公之制,以官制来表述治国方略,从上层建筑到底层社会,规范严谨细致,从而确立万世礼法。
“凡圣贤所讲之书,必以《周官》立义,则《周官》一书,实为群经源本。”——《南史•儒林传》
历代儒者自汉至清,对《周礼》一书褒崇甚之。刘歆称其为“周公致太平之迹”,贾公彦引郑玄之说称之“斯道也,文武所以纲纪周国,君临天下,周公定之,致隆平龙凤之瑞。”(《周礼注疏•序周礼废兴》)清人孙诒让则言:“斟酌损益,因袭积累,以集于文武,其经世大法,咸稡于是。”(《周礼正义序》)
“冢宰掌邦治,统百官,均四海;司徒掌邦教,敷五典,扰兆民;宗伯掌邦礼,治神人,和上下;司马掌邦政,统六师,平邦国;司寇掌邦禁,诘奸慝,刑暴乱;司空掌邦土,居四民,时地利。六卿分职,各率其属,以倡九牧,阜成兆民。” ——《尚书•周官》
整个儒家的体系是将天、地、人三者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敬天法祖为千百年来中国人的基本思想,其根本在乎儒家。天者,所以孕育万物;祖者,所以传续人类文明。《礼记•郊特牲》云:“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而祖亦来源于天,故而人莫不敬天,莫不追远。
《周礼》作为一本儒家理想状态古典社会的百科全书,自然因循儒家特有的宇宙观来制定,并且体现了深刻而广泛的人本生态思想,对后世儒家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而《周礼》一书中,最能体现儒家人本生态思想的章节,莫过于《地官•司徒》一节,而其中关于大司徒执掌的描述,则较为突出的印证了这一思想,并加以强调而为后世立法。
司徒,早起铭文中多作“司土”。可见《周礼•地官》中司徒的职能与土地密不可分。然而,司徒的职能并非只局限于土地和生产,在土地上生活的人民,以及人民的日常生活亦作为司徒的最重要职责所在。所以,“司徒”之称,所司者乃土上之民,徒众耳。
“《郑目录》云:‘象地所立之官。司徒主众徒。地者载养万物,天子立司徒掌邦教,亦所以安扰万民。’”——《周礼注疏•地官司徒》
而“司徒”一词,则于其他文献中亦多次出现。在《左传》中出现的“司徒”,更能体现出此官职对于“民”作为其主要执掌,而这种执掌,又与夏官司马、秋官司寇之职能有所重叠却又有明确不同。通过这些不同之处,我们也不难发现先秦的“司徒”是一种保民、安民之官,有些情况下,司徒甚至需要去从事军事、刑罚等其他与民相关的职责。如:
“栾盈过于周,周西鄙掠之……使司徒禁略栾氏者,且归所取。”正义曰:“《周官》司寇掌诘奸慝,刑暴乱,当使司寇,而此云“司徒”者,以司徒掌会万民之卒伍,以起徒役,以比追胥,以此追寇盗,是其所掌获得罪人,乃使司寇刑之耳。”——《春秋左传正义•襄公二十一年》
此司徒负担起了司寇缉凶捕盗的工作,而其所行则是发动人民群众对盗匪进行抗争,进而捉捕凶徒,再交由司寇处理。
“司徒丑以王师败绩于前城。”注曰:“丑,悼王司徒。”——《春秋左传正义•昭公二十二年》
“司徒致民,司马致节,司空致地。”正义曰:“《周礼》有掌节之官,节为兵符,若今之铜虎符、竹使符也。陈国既乱,致使官司废阙,民人分散,符节失亡,故令陈之司徒招致民人,司马集致符节,司空检致土地,使各依其旧,师乃回还也。” ——《春秋左传正义•襄公二十五年》
《昭公》节所言为司徒直接作为军事统帅征战。而《襄公》节则言司徒招致民众归附,以利司马司空,司徒、司马、司空三者各司其职,而又相辅相成。由下面《周礼》中大司徒的执掌叙述亦可体现。
“大军旅,大田役,以旗致万民,而治其徒庶之政令。”贾公彦疏曰:“凡征伐田猎所用民徒,先起六乡之众,故云‘大军旅大田役以旗致万民’。司徒主六乡,田即治其徒庶之政令。”
“若国有大故,则致万民於王门,令无节者不行於天下。”郑玄注曰:“大故,谓王崩及寇兵也。” ——《周礼注疏•地官司徒》
总而言之,司徒的执掌莫过于一个“民”字。而司徒之责,归根结底就在于教民。盖以田产养民,以礼仪化民,以都鄙保民,以风俗安民。而教民的前提,则是为司徒者,需要有清楚明晰的知识,这既包括对生态自然环境的了解,又包括对人类社会中礼仪风俗的把控掌握。
一,大司徒职能中关于儒家对生态自然的认知
人类若想在世界上得以生存,首先一步就是要认识自然。充分的认识自然是下一步改造自然的前提。这同样是儒家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儒家以阴阳之说分化五行,进而解释天地万物。儒家以礼乐治理整个社会,而礼乐的制定则来源于天地自然。因此人类社会的运行发展,亦需要宗法天地自然。人之所谓为三才之中,盖“故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礼记•礼运》)礼,本于自然;而礼在人类社会中的体现却并非完全依赖于自然。中国人民祭祀天地日月星辰,是为敬畏神祇;而祭祀祖先圣贤则为法祖追远。儒家礼的功用,其一在乎沟通人类社会与自然社会,其二在于人类社会内部整合。因此,代表自然的土地和代表社会的人民成为作为“地官”之首的大司徒重要职责所在。
1,认知地貌生态地理,以教民生产
《周礼•地官司徒》中介绍大司徒职能的第一句就是:“大司徒之职,掌建邦之土地之图与其人民之数,以佐王安扰邦国。”郑玄注曰:“土地之图,若今司空郡国舆地图。”土地之图、人民之数,为量化的自然与社会,拥有了这些基本信息,司徒“安扰邦国”的目标才能实现。
后面又言:“以天下土地之图,周知九州之地域广轮之数,辨其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之名物。”郑玄注曰:“……积石曰山,竹木曰林,注渎曰川,水锺曰泽,土高曰丘,大阜曰陵,水崖曰坟,下平曰衍,高平曰原,下湿曰隰。名物者,十等之名与所生之物。”在这里体现了先圣先贤对于自然环境清楚的认识和分辨能力。对于自然界事物具有详细的分类。可见,了解生态系统的多样性,是当时民众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基础。而对于自然界地貌的描述,则是更为清晰的。
“以土会之法辨五地之物生:一曰山林,其动物宜毛物,其植物宜早物,其民毛而方。二曰川泽,其动物宜鳞物,其植物宜膏物,其民黑而津。三曰丘陵,其动物宜羽物,其植物宜覈物,其民专而长。四曰坟衍,其动物宜介物,其植物宜荚物,其民晳而瘠。五曰原隰,其动物宜臝物,其植物宜丛物,其民丰肉而庳。”
“以土宜之法辨十有二土之名物,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以阜人民,以蕃鸟兽,以毓草木,以任土事。辨十有二壤之物而知其种,以教稼穑树艺,以土均之法辨五物九等,制天下之地征,以作民职,以令地贡,以敛财赋,以均齐天下之政。”——《周礼注疏•地官司徒》
人类生存赖以物质基础。在以上,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儒家典籍中更为详尽的生态自然描述。不仅如此,在这大司徒的执掌规定中,更能了解儒家如何利用生态自然来教民养民。
首先,是分辨土地的不同。土地共分为十种,“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每一种土地的样貌皆不相同,因而其对于人民的功用也不相同。使人民能分辨此十种土地形态,是为大司徒的职责所在;
第二,明每种土地上产出什么样的动物和植物。这是从事何种农业生产,如何从事农业生产的前提。特定的生态环境产出不同的植被和动物,而当人类进行农业生产时,当充分认识到十种土地的不同;
第三,要清楚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周礼中一共分辨了五种不同的人群。在古典农本时代,每一方独特的农业区域所诞生的人群是不同的。也许人种相同,然而由于自然环境原因,人民自然会本能是适应当地生态气候条件,人群自然会有区别。比如在山林中生活的人与在川泽旁生活的人自然不同;
最后,所达到的目的是用此“土宜之法”分辨,然后“教稼穑树艺”,从事生态农业生产,从而使人民富足,这样既使得人民得以司其职,得以满足衣食,政府得到赋税,而同样使得鸟兽繁衍,草木茂盛,一片盎然生机。
可见,儒家所倡导的“阜人民”,并不是以牺牲自然作为前提的。人类的发展离不开自然,然而人类每一次的发展却都侵害生态自然。儒家的理念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高于鸟兽草木,但并非能对年兽草木为所欲为。当人类处于史前时代时,“未有宫室,冬则居营窟,夏则居槽巢;未有火化,食草木之实、鸟兽之肉,饮其血,茹其毛;未有麻丝,在其羽皮。”(《礼记•礼运》)此时人类裹挟于生态自然之中,是大自然的一份子。而当人类逐步文明,脱离禽兽之界时,则会对大自然进一步索取。《周礼》,正是看到了人与自然界的动植物相互依赖的关系,只有彼此共存,才能使得人类社会长久发展。
2,认知气候生态地理,以建居民居住地
仅仅了解自然地貌,对于大司徒关于“地”的了解是远远不够的。我国位于北半球,北冷南热。北风烈而干燥,南雨多而湿润。处于大陆性季风气候影响下。而这种知识,早在先秦时期的先民便已知晓。
“以土圭之法测土深。正日景,以求地中。日南则景短,多暑;日北则景长,多寒;日东则景夕,多风;日西则景朝,多阴。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谓之地中,天地之所合也,四时之所交也,风雨这所会也,阴阳之所和也。”——《周礼注疏•地官司徒》
土圭,是一种古老的计时测量仪器,直立的地上的杆子用以观察太阳光投射的杆影,通过杆影移动规律、影的长短,以定冬至、夏至日。贾公彦疏曰:“案《玉人职》云‘土圭尺有五寸’。周公摄政四年,欲求土中而营王城,故以土圭度日景之法测度也”。可见周人已有使用工具做基本测量。而通过这种对于影子的考量,又能得出南北各地的不同。而测量的目的则为了选择适宜建立都城和聚落的地点。
“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谓之地中:天地之所合也,四时之所交也,风雨之所会也,阴阳之所和也。然则百物阜安,乃建王国焉,制其畿方千里而封树之。” ——《周礼注疏•地官司徒》
影有五寸之地,正为黄河流域的中原地区。其气候不冷不热,较为适中,且能明辨四季,即“四时之所交”,所以能“百物阜安”,以此标准来建立适宜人民居住聚居地。
儒家的礼乐制度,充分认识到了人当与自然界和谐相处,这才是人类长治久安之道。然而这一切的基础则是建立在人本的基础之上。即人既然脱离禽兽,则自高于禽兽。正如《礼记•曲礼》所言:“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今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夫唯禽兽无礼,故父子聚在。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知自别于禽兽。”而人作为万物之灵,自不可能再回自然。人类的发展是为了自身的长久而为之,与自然界和谐相处,使自然界万物繁茂,这是人站在高于禽兽的高度上,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结果,从根本上还是为人类社会服务的。这点上,儒家与道家的生态思想则截然不同。
二,大司徒职能中关于社会生态的教化
生态文明并非仅仅指自然生态,在儒家看来,尊重自然,道法天地是人类族群能否长久的根本所在,而建设生态家园的出发点,却在人类社会的社会生态本身。
儒家礼乐的制定,是一种对于自然界的一种理性化、系统化的概括,并将之施用于人类社会,以求人类社会和谐相处。诚然,仅仅看到或重视自然,而忽视了人类社会本身,则并不能保证前者。礼乐道德的建设,人民衣食的保证,民风习俗的积极引导则成为大司徒职能的重要所在。
1,大司徒的礼乐教化职能
前面提过,“教民”为大司徒的重要职责。而司徒教民以礼乐之道,是从根本上塑造人民的道德感。使民众合乎儒家之道,以达安居乐业,和谐相处。而教化之始,在于明辨自然生态环境之后,司徒所施行的十二种教化,这十二种教化,既有礼乐,又有政刑,还有事功。
“施十有二教焉:一曰以祀礼教敬,则民不苟。二曰以阳礼教让,则民不争。三曰以阴礼教亲,则民不怨。四曰以乐礼教和,则民不乖。五曰以仪辨等,则民不越。六曰以俗教安,则民不愉。七曰以刑教中,则民不虣。八曰以誓教恤,则民不怠。九曰以度教节,则民知足。十曰以世事教能,则民不失职。十有一曰以贤制爵,则民慎德。十有二曰以庸制禄,则民兴功。” ——《周礼注疏•地官司徒》
这十二点,是大司徒施教的总纲。其中前六为礼乐之教,后六为政刑之教。一为祭祀之礼。“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春秋左传正义•成公十三年》,祭祀本身是天人合一的重要体现,目的在于报本追远,不忘祖先之德,增强集体的凝聚力,所以民能“不苟”。“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论语•学而》)。
二为阳礼。郑玄注曰:“阳礼谓乡射饮酒之礼也。”笔者以为冠、士相见诸礼皆为阳礼。乡饮酒礼为举贤养老之礼,而乡射礼则为乡饮酒的延续,以射箭考察人的体魄,但重在不争。“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论语•八佾》)射礼比赛失败者最后也会饮酒,然而却并非惩罚之意。“酒者,所以养老也,所以养病也,求中以辞爵者,辞养也。”(《礼记•射义》)
三为阴礼。即为昏礼。“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礼记•昏义》昏礼是使异性结为家庭的礼仪,使得原本没有血缘关系的人结合成为家庭,故而“教亲”。“夫昏礼万世之始也,取於异姓,所以附远厚列也。”(《礼记•郊特牲》)因为有了昏礼,所以无旷夫怨女而阴阳和合,故而无怨。
四为乐教。以和美的音乐(雅乐,而非乱人耳目的俗乐)使人民守规矩。古代祭祀皆配合中正平和,一字一音的雅乐,节奏舒缓。故而言“乐者,天地之合也。”(《礼记•乐记》)
五为仪教,郑玄注曰:“仪谓君南面臣北面、父坐子伏之属”。即日常礼仪,揖让进退之礼,使人民守规矩。六为民俗教化,因地制宜以化民成俗,顺“土生”(郑玄言)也。
道之以德齐之以礼之后,则道之以政齐之以刑。刑求其中,则政无暴乱,民自无暴乱。誓者,以法度纠戒,“民有厄丧,教之使相忧恤,则民不懈怠”(贾公彦疏)。用度有世,则民能依靠技艺和劳动知足不失职。最后用爵位和庸禄(地位和财富)作为奖励。有惩戒、有职责引导又有奖励许诺,这就是儒家的善政仁行。
在施以此十二教后,再以“三物”教民:“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一曰六德,知、仁、圣、义、忠、和;二曰六行,孝、友、睦、姻、任、恤;三曰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周礼•地官司徒》)如果说“十二教”是具体的量化措施,那么“三物”则是道德风尚的高要求、道德情操的高要求。
“以五礼防万民之伪而教之中。以六乐防万民之情而教之和。” ——《周礼注疏•地官司徒》
这就是儒家礼乐教化的目的和初衷。无论是孟子的性善论还是荀子的性恶论,都承认人民有背善从恶情况出现,正视人类所可能的堕落。而礼乐则是纠正人类堕落的最好办法,从道德角度出发,由负责教化的官员——大司徒进行积极的引导,则人必弃“伪”而求中,不乱“情”而和合。伪,是“强为”之意,故而用中来教导;情,是“任性”之意,故而用和来教导。无论是强为还是任性,最终都会对社会对自然造成危害。这一点同样是儒家教导人类对待自然界的态度。
2,大司徒的行政保民之责
大司徒所施“十二教”,其中有六教为“政刑”。大司徒所行政刑之责,其目的在于保民。而大司徒的行政职能,并不仅仅在刑、誓、度、世、爵、庸六者。对于实际出现的具体情况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处理。
首先就在对于凶年的处理上:
“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一曰散利,二曰薄征,三曰缓刑,四曰弛力,五曰舍禁,六曰去几,七曰眚礼,八曰杀哀,九曰蕃乐,十曰多昏,十有一曰索鬼神,十有二曰除盗贼。” ——《周礼注疏•地官司徒》
郑玄注曰:“荒,凶年也。”郑玄引郑司农言,解释了这十二种方法是如何“救饥”的。“散利,贷种食也。薄征,轻租税也。弛力,息繇役也。去几,关市不几也。眚礼,《掌客职》所谓凶荒杀礼者也。多昏,不备礼而娶,昏者多也。索鬼神,求废祀而修之,《云汉》之诗所谓‘靡神不举,靡爱斯牲’者也。除盗贼,急其刑以除之,饥馑则盗贼多,不可不除也。”其中眚礼为降杀吉礼,杀哀为降杀凶礼,蕃乐为不行娱乐,多昏为简单进行昏礼。这种对于礼仪在凶年节俭而行的方案,一直被儒家的礼乐之道所接受,正如之后林放问礼之本时,孔子的回答:“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论语•八佾》
在《地官•大司徒》此章节的最后,也提到了“大荒、大札,则令邦国移民通财、舍禁弛力、薄征缓刑”作为和前面的呼应。可见在当时生产情况较为落后的时代,灾年、荒年是无法避免而且贫乏发生的,正确应对对于大司徒而言则极为重要。同样对于我们现在也有着借鉴意义。
其次是平常的社会福利和社会赈抚。
“以保息六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振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六曰安富。”——《周礼•地官》
与民休息是保养的根源。幼、老、穷、贫、疾皆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其中“穷”郑玄解释为四种人“曰矜、曰寡、曰孤、曰独”。这与《礼记•礼运》中的“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如出一辙。最后安富,是对社会中的富足人群进行妥善管理,以免出现为富不仁的现象。
再次是化民成俗的积极引导。
“以本俗六安万民:一曰媺宫室,二曰族坟墓,三曰联兄弟,四曰联师儒,五曰联朋友,六曰同衣服。”——《周礼•地官》
住所、坟墓是人从出生到死亡所处之地。兄弟、师儒、朋友是所交往的人。而衣服则是一个民族,一个族群的符号。孔子以“披发左衽”作为夷狄的象征,目的就是让世人明白服饰文化的重要性,明白华夷之辨。(《论语•宪问》)明代学者柯尚迁言:“美宫室以安其生,族坟墓以安其死,联兄弟以安其情,联师儒以安其教,联朋友以安其业,同衣服以安其分。”(《周礼全经释原》)笔者认为是最恰如其分的解释。
最后是用刑罚来惩治为恶之人:
“以乡八刑纠万民:一曰不孝之刑,二曰不睦之刑,三曰不姻之刑,四曰不弟之刑,五曰不任之刑,六曰不恤之刑,七曰造言之刑,八曰乱民之刑。” ——《周礼注疏•地官司徒》
无论是教民礼乐,还是保民政刑,都是大司徒以德教入手,以中和为指导思想,导民善行,教民守道。柯尚迁评价大司徒行教云:“司徒所教措之于事,周详曲折各得其条理哉。” (《周礼全经释原》)条理清晰,顺序得当是《周礼•地官•司徒》所行职能的一大体现。因此我们可以知悉,大司徒与民为乐,帅民行礼,以养万民,以德化万民。
我们在《尚书•尧典》可以看到这样一段:“帝曰:契,百姓不亲,五品不逊,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宽。”这是尧帝在考察舜是否能成为合格的继承者。尧帝以司徒之职授舜,让其教化百姓,改变不亲不逊的现状,作为对舜的考验。
“司徒修六礼以节民性,明七教以兴民德,齐八政以防淫,一道德以同俗,养耆老以致孝,恤孤独以逮不足,上贤以崇德,简不肖以绌恶。命乡,简不帅教者以告。耆老皆朝于庠,元日,习射上功,习乡上齿,大司徒帅国之俊士与执事焉。”——《礼记•王制》
而只有一个道德高尚的民族,才能从理性的角度去认识人与天地自然的关系,才能清楚人与人之间应如何相处,才能整个世界和睦。反之,则会由人类社会的混乱,殃及自然界的鸟兽;因社会生态的紊乱,为祸整个自然界的生态系统,造成难以预计的灾难。试想,若人类社会不能安康,战争不断,何以能保证自然界的平衡与稳定呢?
三,《周礼》中关于生态环境职官的设置
在前文中我们可以看到,周礼中关于生态的思想比比皆是。而负责生态环境的官员却并不止大司徒一人。大司徒是地官之首,其提纲挈领作用,掌握大政方针。而具体的实践工作则由负责不同分工的百官来完成。其中就有很多专门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的官员以及能直接过间接涉及到环保的官员。这些官员大多所在地官之列,不过也散见于其他诸官之中。现列如下:
地官:
1,草人
“草人掌土化之法以物地,相其宜而为之种。”郑注曰:“土化之法,化之使美,若氾胜之术也。以物地,占其形色为之种,黄白宜以种禾之属。”
“凡粪种,骍刚用牛,赤缇用羊,坟壤用麋,渴泽用鹿,咸澙用貆,勃壤用狐,埴垆用豕,强 用蕡,轻爂用犬。”郑注曰:“凡所以粪种者,皆谓煮取汁也。” ——《周礼注疏•地官司徒》
草人可以被认为是最早的推广有机肥料的工作者,同样也是对土壤进行分类施用的人。所用的肥料大多为粪便,并煮而取汁以“化土”。如贾公彦所言:“化骍刚之地”。骍刚之地为赤色坚土。而郑注所言氾胜,为汉代农学家。
我们注意到,草人所施用肥料,也同样是分类施用。对不同类型的土地施用不同的肥料,而且不同的肥料制作的工艺也不同,但是所用的肥料全部都是由粪便一类的废料提取的有机肥料,甚为环保。在此因为篇幅有限,就不一一介绍了。
2,稻人
稻人是掌管种植如稻米等水生植物的。中国人食用稻米有很悠久的历史,早在河姆渡时期就已经开始了。
“稻人掌稼下地。以潴畜水,以防止水,以沟荡水,以遂均水,以列舎水,以浍写水,以涉扬其芟作田。凡稼泽,夏以水殄草而芟荑之。泽草所生,种之芒种。旱暵共其雩敛。丧纪共其苇事。” ——《周礼注疏•地官司徒》
这里我们主要注意的是:稻人在管理种植的同时,也要注意用水。对于水的把握,是对种植水生植物的关键,同时从稻人治理用水方面,也可看到生态思维。有方法蓄水、止水,也有方法荡水、均水。杜子春认为,荡水为“用沟行水”(郑玄所引),郑玄则认为:潴、防为堤坝,遂“小沟也”。
对于水患的治理,儒家具有十分智慧的生态思想。中国人民在长期对抗水灾下,对于堤坝和沟渠的运用十分得当。当水多时则用堤坝防洪,而后用沟渠引洪,若水过猛,则会泄洪。
3,土训
土训的职责是掌握土地的分类。
“土训掌地道图,以诏地事。地道慝,以辨地物而原其生,以诏地求。” ——《周礼注疏•地官司徒》
这和前文所言“大司徒之职,掌建邦之土地之图”是相辅的。意义同前,不赘述。
下面介绍的分别是两“虞”和两“衡”。虞,度也。衡,平也。虞和衡就是掌握生态平衡职责的官员。“周公设经,二虞二衡,文有不同,皆是互见为义故也。”(《周礼注疏•地官司徒》)
4,山虞
“山虞,掌山林之政令,物为之厉,而为之守禁。仲冬斩阳木,仲夏斩阴木。凡服、耜,斩季材,以时入之。令万民时斩材,有期日。凡邦工入山林而抡材不禁。春秋之斩木不入禁。凡窃木者有刑罚。若祭山林,则为主,而修除,且跸。若大田猎,则莱山田之野,及弊田。植虞旗于中,致禽而珥焉。” ——《周礼注疏•地官司徒》
山虞是掌管山林的官员。对于山林的管理,非常完备。其中值得我们注意的是:首先,冬天要伐阳木(山南之木),而夏天则要伐阴木(山北之木)。山南之木一般要比山北更为茂盛,因此要留到冬天才会使用。第二,“以时入”、“有期日”。斩材以时。有规律,合乎季节进行伐木。使山林有自然生长周期。第三,对盗窃木材(即违反以时入等规矩者)会有相对应的刑法。
5,林衡
“林衡,掌巡林之禁令,而平其守。以时计林麓而赏罚之。若斩木材,则受法于山虞,而掌其政令。” ——《周礼注疏•地官司徒》
林衡与山虞是比较类似的管理林木的官员。但执掌的区域有所不同。林衡主要管理的是山脚下的林木。贾公彦疏曰:“《尔雅》‘山足曰麓’,虽连於山,山虞不掌,以麓上有林,故属林衡也。”
6,川衡
“川衡,掌巡川泽之禁令,而平其守,以时舍其守,犯禁者执而诛罚之。” ——《周礼注疏•地官司徒》
掌管河流官员。
7,泽虞
“泽虞,掌国泽之政令,为之厉禁。使其地之人守其财物,以时入之于玉府,颁其馀于万民” ——《周礼注疏•地官司徒》
掌管湖泊沼泽的官员。川与泽不同属,各有分工。贾公彦疏曰:“水钟曰泽,泽与川不同官。”
8,迹人
“迹人,掌邦田之地政,为之厉禁而守之。凡田猎者受令焉。禁麛卵者与其毒矢射者。” ——《周礼注疏•地官司徒》
迹人的职责为掌地政,而主要是与野生动物有关。故贾公彦疏曰:“释曰:迹人主迹,知禽兽之处,故知‘掌邦田之地政’。”迹人的职责同样包括爱护动物。麛为幼兽。迹人严防人类在田或猎时杀死幼兽,破坏卵蛋,并禁止使用毒箭。
9,丱人,
“丱人,掌金玉锡石之地,而为之厉禁以守之。若以时取之,则物其地,图而授之。” ——《周礼注疏•地官司徒》
丱人是掌管矿藏的官员。开采矿物,同样要“以时”。
周礼中,不仅地官有管理生态文明的官员,其他诸官亦有许多。
夏官:
10,掌畜
“掌畜,掌养鸟而阜蕃教扰之。”——《周礼注疏•夏官司马》
11,土方氏
“土方氏,掌土圭之法,以致日景。以土地相宅,而建邦国都鄙。以辨土宜,土化之灋,而授任地者。”——《周礼注疏•夏官司马》
土方氏主要掌握的就是前文中提到的土化之法,进行基本测量,以辅助建立都鄙。而使我们注意的是,土方并非属于地官,而是属于大司马管辖的夏官。
12,雍氏
“雍氏,掌沟渎浍池之禁,凡害于国稼者。春令为阱擭沟渎之利于民者,秋令塞阱杜擭。”郑注曰:“沟渎浍,田间通水者也。池,谓陂障之水道也。害于国稼,谓水潦及禽兽也。阱,穿地为堑,所以御禽兽,其或超踰则陷焉,世谓之陷阱。”
“禁山之为苑,泽之沈者。”郑注曰:“为其就禽兽鱼鳖自然之居而害之。郑司农云:不得擅为苑囿于山也。泽之沈者,谓毒鱼及水虫之属。”——《周礼注疏•夏官司马》
雍氏有两处值得我们注意。第一,雍氏掌管水渠等引水灌溉等事,同时也兼防水患。并且设陷阱避免野兽破坏农田;第二,禁止人类将山泽变为苑囿,诸如今天设立自然保护区,禁止人类居住并破坏。这两点相辅相成。先为人类抵御自然的侵害,后为禁止人类进一步破坏自然。
13,萍氏
“萍氏,掌国之水禁。”郑注曰:“水禁,谓水中害人之处,及入水捕鱼鳖不时。” ——《周礼注疏•夏官司马》
萍氏掌管水禁,特别强调了捕捞鱼鳖应以时。
秋官:
秋官掌刑罚,主杀。故而秋官中有很多官员,诸如:庶氏、穴氏、翨氏、硩蔟氏、翦氏、蝈氏、壶涿氏、庭氏等,掌猛攻与杀除。在人类社会之初,当时有很多自然界的毒虫猛兽,对人类的生存进行不同程度的危害,其中有一些诸如夭鸟、毒蛊、鼃黾、水虫等需要去除,才能保证人类能够生存。而这些官员的职能就是对这些毒虫猛兽进行攻杀。一些人们能应对的毒虫等,可以在人类的聚落中进行消灭,是为除。而对于自然界中的猛兽,则由这些官员组织人民,对其进行驱逐,是为攻。
14,柞氏
“柞氏,掌攻草木及林麓。……凡攻木者,掌其政令。”郑注曰:“除木有时。”——《周礼注疏•秋官司寇》
柞氏执掌为除木。人类有时需要开垦出自己居住的新聚落,有时林木的生长速度过快,妨碍到了人类的正常生活,则由柞氏进行除木。在最后还注明,也要依照时令来除。
15,薙氏
“薙氏,掌杀草,春始生而萌之,夏日至而夷之,秋绳而芟之,冬日至而耜之。”——《周礼注疏•秋官司寇》
薙氏则掌管除草。古人已经掌握了草在一年的生长规律,并依照时令和方法进行去除。
四,儒家人本生态思想的特点
儒家思想的道统在乎周礼,从前文中周礼大司徒的执掌和周礼中负责环保的官员执掌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两个儒家生态思想的特点。
1,不杀
不杀,并非都不杀,而是不枉杀,不滥杀。也就是朴素的节制思想。
不杀,并非仅仅只人对人,更多是指人对动物,甚至于人对植物不进行伤害。诸如前面我们提到的山虞、林衡、川衡、泽虞、迹人以及雍氏,其职责中就有“平其守”,守护自然的职责。
不杀,主要是不杀幼鸟幼兽。《礼记•曲礼》曰:“国君春田不围泽,大夫不掩群、士不取麛卵。”这和之前所言迹人职责中“禁麛卵者与其毒矢射者”是一样的。对水生动植物,则反对竭泽而渔。孟子和荀子也都有相关语句,如孟子有:“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孟子•梁惠王上》);而荀子也有:“鼋鼍鱼鳖鳅鳝孕别之时,罔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荀子•王制》)。
“不夭其生,不绝其长”,这是儒家不杀思想的精髓,也是周礼所规定必须遵守的法令。凡是要杀,也要等长成熟之后方可。周礼所规定的“不杀”,在《礼记•王制》中进行了总结:
“天子诸侯无事则岁三田,一为乾豆,二为宾客,三为充君之庖。无事而不田,曰:不敬。田不以礼,曰:暴天物。天子不合围,诸侯不掩群。天子杀则下大绥,诸侯杀则下小绥,大夫杀则止佐车止,佐车止则百姓田猎,獭祭鱼然后虞人入泽梁,豺祭兽然后田猎,鸠化为鹰然后设茗罗,草木零落然后人山林,昆虫未蛰,不以火田,不取卵,不杀胎,不夭,不覆巢。”——《礼记•王制》
2,以时
以时,即符合时令去做事情。曾子曰:“树木以时伐焉,禽兽以时杀焉。”夫子曰:“断一树,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礼记•祭义》)孔子将对自然界的索取类比于人类社会的孝道,这是一种独特的思维。前面所提到的《周礼》中与生态环保有关的职官,大部分都有“以时”的职守。而《礼记•月令》中,则对周礼“以时”的思想,有更为详细的补充,对一年的各时段所进行的与自然界密切相关的生产活动,进行了详尽的规定,并禁止了一些不当的行为。
其中春天万物始生,故而禁杀。孟春之月,“禁止伐木,毋履巢,毋杀孩虫胎天飞鸟,毋麛,毋卵,毋聚大众,毋置城郭,掩骼埋胔。是月也,不可以称兵,称兵必天殃,兵戎不起,不可从我始。”仲春之月,“毋竭川泽,毋漉陂池,毋焚山林。”季春之月,“生气方盛,阳气发泄,句者毕出,萌者尽达,不可以内。田猎置罗网毕必翳騽兽之药,毋出九门。是月也,命野虞毋伐桑拓。”夏初万物成长,与春天一致,大多不可杀伐。孟夏之月,“继长增高,毋有坏堕,毋起土功,毋发大众,毋伐大树。是月也,驱兽毋害五谷,毋大田猎。”而到了夏天的尾声,临近秋天,万物成熟,则可适当依法度着有司进行杀伐。季夏之月,“树木方公盛,命虞人入山行木,毋有斩伐。”真正收获之时要直到“仲秋之月”、“乃命有司趋民收敛,务畜菜,多积聚”。到“季秋之月”,则“命百官贵贱无不务内,以会天地之藏,无有宣出”,并且“天子乃教于田猎”。(《礼记•月令》)
若统治者执行了周礼,依照“不杀”和“以时”的规矩去做,则会得到自然界的回报,使得人类与自然和谐,最终人畜兴旺,甚至诸侯能王。如《孟子•梁惠王上》所言:
“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也如《荀子•王制》所言:
“圣王之制也: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天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鼍鱼鳖鳅鳝孕别之时,罔罟毒药不入泽,不天其生,不绝其长也;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污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
然而若统治者不以周礼恪守本份,对大自然索取过多,且不序人伦,不守天时,自然会受到自然界的反抗和报复。
“故帝王好坏巢破卵,则凤凰不翔焉;好竭水搏鱼,则蛟龙不出焉;好胎杀夭,则麒麟不来焉:好填溪塞谷,则神龟不出焉。”“故王者动必以道,静必以理;动不以道,静不以理,则自夭而不寿,妖孽数起,神灵不见,风雨不时,暴风水旱并兴,人民天死,五谷不浅,六畜不蕃息。”——《大戴礼记易本命》
然而,人类对于大自然也并非一味纵容、妥协。前文提到《周礼•秋官》中有很多掌管攻杀的官员,他们的目的是为了保卫人类而抵御自然界的进攻。同时在祭祀等礼仪仪式中,也大量的使用幼年牲畜。“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论语•八佾第三》)证明了儒家对于人类社会礼仪的重视要超过对于一般性动物的怜悯。儒家的生态保护思想并不虚伪,儒家是在承认人本高于禽兽,而又能支配禽兽的基础上去谈生态保护的。《礼记•礼运》言:“故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因此,人本是儒家生态思想的核心。一切以人之个体为出发点,由“亲亲”而推,从个体到整个家族,再推到整个人类世界,使“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礼记•礼运》),最后才是推广到自然界的“民胞物与”。人来源于自然界,却脱离自然界、高于自然界,因此儒家更为重视对于人类社会的和谐构建。培养人类自身的道德休养,是保护自然,关怀生态的第一步,也是基础。
参考文献:
《周礼注疏》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版
《礼记正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
《春秋左传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书五经》中国书店1985年版
《荀子校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
[宋]朱子《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2011年版
[明]柯尚迁《周礼全经释原》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影印电子版)
[清]孙怡让《周礼正义》中华书局1987年版
[清]孙星衍《尚书古今文注疏》中华书局2004年版
[清]黄以周《礼书通故》中华书局2007年版
[清]王聘珍《大戴礼记解诂》中华书局2010年版
(笔者系河北省儒教研究会副秘书长,河北正定释奠礼历任通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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