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儒商及其仁义之道
黎红雷
“现代儒商”的管理精神,可以从传统儒学和古代儒商的文化资源中挖掘,但必须加以现代化的诠释,使之更加适应现代管理者的实际需要。
众所周知,儒家思想的基本精神是“仁义之道”。对此,以往人们只是从安身立命、待人处世的伦理层面去理解。其实,我们从现代管理的角度去诠释,就会发现,“仁义之道”不仅是伦理之道,而且也是管理之道;它不仅有助于一般人士安身立命,而且有助于工商界人士驰骋商场。
笔者认为,“仁义之道”作为一种管理之道,一种管理精神,包含着“仁之道”——“正己安人”的管理思想、“义之道”——“义以生利”的经营理念、“义(宜)之道”——“执经达权”的领导方法。
一、“仁之道”——“正己安人”的管理思想
儒家思想的中心概念是“仁”。“仁”的基本含义,是“忠恕之道”。孔子本人就说得很清楚。据《论语·颜渊》记载,仲弓问什么是“仁”,孔子对之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这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即为“忠恕”。如果说这是从消极的意义上来说的话,那么,孔子又还说过“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则是从积极的意义上来说的。推己及人的忠恕之道,体现在管理实践中,即为正己安人的管理之道。
推己及人,正己安人,落实到具体管理活动中,一为“正己正人”,即管理者首先要管理好自己,然后才能够去带动别人;二为“修己安人”,即管理者要以人为中心,注意满足其组织成员的合理需求。
“正己正人”涉及到管理的途径问题。管理者如何实施自己的管理?儒家认为主要依靠管理者自身的模范带头作用。孔子指出: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①
只有管理好自己,才能管理好别人。就此而言,管理者的品质是决定管理工作成败乃至整个事业兴衰的关键。因此,作为一个管理者,就应该根据管理活动的需要,随时调整自己的道德行为和管理行为,并充分意识到自己的道德行为对被管理者作用和影响,从而提高自己修身的自觉性。特别是要自觉地把客观的道德准则变成个人发自内心的行为举止,处处以身作则,成为部下的表率。
正己正人,有以下三个要点:一曰“修己”,就是修养自己的品德。二曰“正己”,就是端正自己的行为。三曰“示己”,就是向被管理者展示自己的风范。所谓“君者仪也,民者景也,仪正而景正”,②管理者的品行和作风必然对被管理者带来直接的影响。
“修己安人”则涉及到管理的载体问题。儒家十分重视人在管理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礼记·中庸》引孔子的话说: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则其政举;其人亡,则其政息。
这里的“人”,字面上指的是管理者;但在整个儒家思想中,人作为管理的载体,包括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是管理活动的中心。有了人,才有所谓管理;没有人,也就无所谓管理了。因此,管理者修己而安人,就成了管理活动的题中就应有之义。
修己安人,其要点也有三:一曰“贵人”,就是要重视人的作用。二曰“爱人”,就是要处理好人际关系;“仁者人也,亲亲为大。”③在管理活动中,要提倡关心人,爱护人,建立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三曰“安人”,就是要满足人的需求。人有各种各样的需要,包括精神上的需要和物质上的需要,而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求得安宁。管理活动要注意满足人的需求,使组织的成员各得其所,各得其安。
二、“义之道”——“义以生利”的经营理念
长期以来,人们一提起儒家的“义利观”,就认为儒家是只讲“义”,不讲“利”,把“义”和“利”对立起来,割裂开来。其实,这是一种误解。至少在经典儒家的代表人物孔孟荀那里,就不是这样。他们是主张“义利合一”的,讲义时忘不了讲利,讲利时也忘不了讲义,义不排斥利,利也不排斥义,从根本上说,就是要把义和利融合起来,统一起来。
这种观点,集中体现在孔子的一句话上:礼以行义,义以生利,利以平民。④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⑤可见,“礼以行义”是孔子关于“君子喻于义”即强调管理者道德要求思想的展开;“利以平民”则是“小人喻于利”即强调要满足被管理者物质利益思想的说明;而中间的“义以生利”正是联结上与下,即管理者与被管理者、道德要求与物质需要之间的不可缺少的关节点。
现代的企业经营者可以把“义以生利”的思想转化成一种经营理念,就是要把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当作一种精神价值创造物质价值、精神价值制约物质价值的过程。这一过程,包括价值认识上的“见利思义”,行为准则上的“取之有义”,实际效果上的“先义后利”,以及价值评判上的“重义轻利”等各个环节。
“见利思义”说的是价值认识问题。儒家讲“见利思义”,就是主张以精神价值而不是以物质价值作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所谓“君子役物,小人役于物”⑥,对于企业的经营者来说,讲“见利思义”,就是在追求利润的时候,需要考虑这一追求是否基于道义。办企业,做买卖,当然要追求利润。但是,利润并不应该是企业追求的最终目标。追求利润是为了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进而推动社会的进步——这才是企业的最高目标,也是企业家所应该考虑的道义原则。符合这一道义原则而又有利可图的生意,固然要做;符合道义原则却无利可图甚至还会一时亏损的生意,也应当去做。一个高明的企业家,考虑问题一定会从长计议,着眼于企业的长远利益;而企业长远利益所在,也就是道义之所在。
“取之以义”,说的是行为准则问题。儒家讲“取之以义”,就是主张以是否合乎道义作为能否获取利益的标准。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对于企业的经营者来说,讲“取之以义”,就是在获取利润的时候,必须分析这一获取是否合乎道义。做生意一定要赚钱。讲道义不是不要赚钱,而是用什么方式赚钱。如果不符合社会公认的道德和法律原则,那就不要去挺而走险;如果符合社会公认的道德和法律原则,那就大胆地去赚钱,赚得越多越好。赚得越多,越说明你有本事,对社会的贡献也就越大。
“先义后利”说的是讲求义利的实际效果问题。儒家讲“先义后利”主要是考虑到:如果先讲利而后讲义,被统治者的贪欲难以满足,统治者就不能得到实际的利益;而如果先讲义而后讲利,被统治者的欲望得到控制,则统治者就能得到最终的利益。对于企业的经营者来说,讲“先义后利”,则要认真思考获取利润的方式方法问题。我们常常看到这样一些企业领导人,他们言必讲利,行必求利,锱铢必计,孜孜以求。结果呢,吓跑了顾客,赶走了合作者,惹恼了社会公众,不但得不到利润,往往还搞得身败名裂。而高明的企业家却不同,他们把经营的目的定位在为社会服务,而把利润当作是社会的回报。因此,在实际的经营活动中,他们处处为顾客、合作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着想。正所谓“投之以桃李,报之以琼琚”,为别人的利益着想,带来的却是自己的繁荣。
“重义轻利”说的是价值评判问题。儒家讲“重义轻利”,是主张在义利二者发生矛盾的时候,宁可牺牲物质利益乃至个人生命也要保存道义。站在正义的立场上,不为权势所屈服,不为利欲所左右;虽然重视生命,但为了坚持正义也决不苟且活着。“舍生而取义”,这就是儒家所称颂的大丈夫精神。对于现代的企业经营者来说,讲“重义轻利”还是要立足于义利统一的立场,实行义利并举,义利并重,义利并行。一般而言,应该是重义而不轻利,努力做到义利统一,即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相一致。既追求精神价值也追求物质价值。但是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当义和利之间发生矛盾时,为了企业的长远利益,就要放弃某些眼前的利益;乃至为了社会的整体利益,就要放弃企业的某些局部利益。这也可以说是一种“重义轻利”。
三、“义(宜)之道”——“执经达权”的领导方法
儒家所说的“义”,还有另一层意思,这就是所谓“义者,宜也”。⑦在儒家经典中,“义”和“宜”经常互为说明,互相发挥。所谓“宜”,就是合理、恰当。孔子说: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以比。⑧他的意思是说:君子对于天下的事情,没规定要怎样干,也没规定不要怎样干,只要怎样干得合理恰当,便怎样干。这样,便引发出著名的“执经达权”的思想和方法。
“权”在儒家的心目中,是一种很高的理想境界。孔子指出: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⑨
孔子把通权达变当作人生行为的理想境界,并身体力行。他一贯杜绝四种毛病——不悬空揣测,不绝对肯定,不拘泥固执,不唯我独是,充分表现出一种通权达变的态度。
儒家如此强调“权”,却从来未因此而忽视“经”,恰恰相反,儒家权论的根本特点就在于主张权不离经,只有通经才能行权。在儒家看来,用权是一种高深的学问,必须是对于经心领神会、理明义精者才能正确行权。用权的高明之处就在于处处合于经,时时不离经,使人们根本看不出来,达到“随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
现代企业的领导者完全可以采纳“执经达权”作为自己的领导方法。在管理活动中,“经”指基本的管理原则,“权”指随机应变的管理技巧。讲“执经达权”,就是要求领导者一方面要把握永恒不变的管理原则,另一方面又要因应瞬息万变的内外环境,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左右逢源,无往而不通。
“执经达权”的基本原则有四条,这就是:适其时,取其中,得其宜,合其道。
“适其时”,就是要适应客观时势。儒家很看重“时”的概念。孟子称赞:“孔子,圣之时者也。”⑩把孔子当作识时务的“圣人”,这是有事实根据的。孔子的处世原则是应该快就快,应该慢就慢,应该出来做官就出来做官,应该专心做学问就专心做学问,完全以客观时势为转移。
企业的领导者“适其时”,就是要在充分考虑企业的内外环境(含时间、地点、条件诸要素)的基础上,审时度势,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例如,在企业的产品开发中,可以念三句“人我经”。一是“人无我有”,出奇制胜。二是“人有我优”,独树一帜。三是“人优我转”,开展多角化经营,从而在总体上保持领先的地位。
“取其中”,就是要采取中庸的态度。“中庸”是儒家思想方法的最高原则。其内容包括思维上的“叩其两端”和行为上的“无过无不及”。值得注意的是,儒家之所谓“中庸”,是既没有“两端”也没有“中间”的。各执一端是一孔之见,而专执其中则是一偏之举,这都是儒家所极力反对的。由此看来,要真正做到“中庸”,非得有“权变”不可。在儒家看来,“中”是客观存在的道理,“权”是主体采取的行为;二者的本质都是“无过无不及”,因而互为表里,互为说明。
企业的领导者“取其中”,就是要采取灵活多样的领导方法,而不要偏执于一端。实际上,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领导方法。所谓“最好的”领导方法,只不过是在此时、此地、此人、此事上最合适的方法;换了彼时、彼地、彼人、彼事,就不一定是最合适的方法。因此,领导方法不能一概而论,更不能一成不变。
“得其宜”就是取得合理恰当的效果。荀子指出:“宗原应变,曲得其宜,如是然后圣人也。”(11)在实际运作中,应该用经时就要用经,应该用权时就得用权,二者的分寸掌握得合理恰当,便是得宜,也就是义。
“合其道”就是要求人们的所做所为合乎一定的道德。“道”的本义是道路。在儒家哲学用语中,道具有方法、技艺、规律、事理、学说、道德等多种含义,笼以统之,可用“道理”一词加以概括。在儒家看来,“道”是君子修养的依据,左右逢源的根基,执经达权的保证。无论是执经,还是达权,都必须以“道”作为准则。在具体行为中,用经之权固然是合其道,变经之权也必须合其道;就是某些反经之权,表面看来是“离经”,但实际上并不“叛道”。
企业的领导者“合其道”,就是要使自己所有的领导行为,都朝着一个明确而高尚的精神追求和价值取向。在此前提之下,既可以坚持某些原则,也可以放弃某些过时的原则;既可以在某些原则内变化操作的方法,也可以跳出旧原则的束缚而寻找新的方法。总之,“随心所欲不逾矩”,把领导活动提高到一种艺术的境界。
注释:
①《论语·子路》。
②《荀子·君道》。
③《礼记·中庸》。
④《春秋左传·成公二年》。
⑤《论语·里仁》。
⑥《荀子·修身》。
⑦《礼记·中庸》。
⑧《论语·里仁》。
⑨《论语·子罕》。
⑩《孟子·万章下》。
(11)《荀子·非十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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