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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字卷之二

2019-2-24 21:27| 发布者: 尊经阁| 查看: 15276| 评论: 0|原作者: 马建忠|来自: 马氏文通

摘要: 实字卷之二名字二之一名字,所以名一切事物者,省曰名。公名、本名[1.1] 名字共分两宗:一以名同类之物,曰公名。"禽""兽"二名,凡名之不止名一物者,皆此类也。一以名某人某物者,曰本名。 曰“尧” ...
实字卷之二


名字二之一
名字,所以名一切事物者,省曰名。
公名、本名
[1.1] 名字共分两宗:
一以名同类之物,曰公名。
"禽""兽"二名,凡名之不止名一物者,皆此类也。
一以名某人某物者,曰本名。
 曰“尧”曰“舜”者,古今来止名一人为尧,一人为舜,故称曰本名。嵩岳泰岱止一山之名,江淮河汉止一水之名,皆曰本名。
书籍有用本名为公名者。
[1]孟滕下在于王所者,长幼卑尊皆薛居州也 ,王谁与为不善?——“薛居州”本名也,而此则公用矣,犹云“皆如薛居州之善士”也。
[2]孟尽上:附之以韩魏之家,如其自视#然,则过人远矣。——“韩”“魏 ”本名也,而用以表“富如韩魏者之家”,则公名矣。
又有用地之公名指人者。
[3]孟滕下:四海之内皆曰非富天下也。——“四海之内”代指四海之人。
[4]史货殖傅:天下熙熙 ,皆为利来;天下壤壤,皆为利往。——“天下” 指天下之人。
[5] 李广列傅:故怒形则千里竦,威振则万物伏。—“千里” 指千里所居者指其所居之人也。
他如“陛下”“ 阁下”之名,皆以所居者指其所居之人也。
更有以地之本名指人者。
[6] 韩送杨支使序:知其客可以信其主者,宣州也;其主可以信其客者,湖南也。——“宣州”“湖南”两地本名也,今用以指宦于斯地之人。人以地名,古无是也,唐以后则然。

(1)马氏没有把话说清楚。‘故禽兽名为公名’,可以顺着上句理解为“禽”“兽”二名是公名,但本意可能是指“燕”“雀”“马”“牛”等, 为这些也都不是本名, 固有名词。
(2)以上两类都是修辞学上的“借代格”, 公名、本名十分别无关:用地之公名指人,所指仍是公名;用地之本名指人,所指仍是本名。又,“人以地名,古无是 ,唐以后则然’,不确。三国志诸葛亮传:‘英雄无所用武,故豫州遁逃至此’,豫州指刘备。

群名、通名
[1.2]公名别分为二。(1)
一曰“群名”,所以称人物之棸者。
二千五百人为“师”,五百人为“旅”,二十五家为“里”,万二千五百家为“乡”,五百家为“党”,故“师”“旅”“邻”“里”“乡”“党”皆群名也。
一曰“通名”,所以表事物之色相者,盖离乎体质以为言也。
(7)论学而:夫子温良恭俭让以得之,——“温”“良”“恭”“俭”“让”皆夫子之德耳。又“恭”“寛”“信”“敏”“惠”与夫“刚”“毅”“木”“讷”“位”“讷”“名”“寿”等字,皆通名也。(2)

○1这里‘别分为二’,不是‘分为两类’的意思 ,是‘又从里面分出两类’的意思。
○2[7]的“温”“良”“恭”“俭”“让”与“智”“勇”“贤”“仁”“谦”等,词性相同,而后者被列入静字(见[4.2.2]节)。按文通体系,“温”“良”“恭”“俭”“让”“恭”“宽”“信”“敏”“惠”等应为通名假借静字,与下[10]‘不知鞍马之勤。道途之远也’中的“勤”“远”相类(见[1.3]节)。

通名假借
[1.3]昼中通名最习见,而通名往往假借静字。
(8)汉张敞传:夫心之精微,口不能言也,言之微眇,昼不能文也。——“精微”与“微眇”皆静字,今用为通名矣。
(9)韩释言:赐之大,礼之过,和之至,是三者于敌以下受之,宜以何报?——“大”“过”“至”三字,本静字也,而用为通名。
(10)韩上相公昼:不知鞍马之勤,道途之远也。——“勤”“远”二字本静字,而用如通名。
(11)孟万下:用下敬上,谓之贵贵,用上敬下,谓之尊贤。——“上”“下”“贵”“贤”本静字也,而用以指人。经籍中假借静字以为通名者,皆是也。
假借动字。
(12)韩上于相公昼:圣贤之能多,农马之知专故也。—“能”“知”动字也,而用如通名也。
(13)韩上郑相公昼:迫窃自计较受与报不宜在门下诸从事后。——“受”“报”动字也,而用如通名。
(14)韩答侯昼:冀足下知吾之退始不为退也。——“进”“退”动字也,而用作通名。其见于他昼者,不可枚举。
更有假借状字者。
(15)庄逍遥游:天之苍苍,其正色耶?——“苍苍”重言,本状字也,今假借为名。
(16)史商君列传: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两重言本状字也,而名用之。
(17)史屈原列传:人又谁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
(18)韩原道:彼以煦煦为仁,孑孑为义,其小之也则宜。——义皆同上。
(19)孟尽下:贤者以其昭昭使个昭昭,今以其昏昏使人昭昭。——上“昭昭”与上“昏昏”皆状字也,而用如名字。
名字辨音
[1.4]至同一字而或为名字,或为别类之字,惟以四声为区别者,皆后人强为之耳。稽之古籍,字同义异者,音不异也。虽然,音韵之昼,今详于古,亦学者所当切究.而况声律之文,惟此之务乎?爱録如干为则。
比。“皋比”,虎皮也,名也,当平读。礼学记之“比物丑类”,解比较也,则动字矣,当上读。而周礼夏官“大国比小国”,解亲近之义,亦动字也,则去读。
分。易系辞上“物以群分”,别也,动字,平读。礼礼运“礼达而分定”,名分也,则去读。
王。名用,平读。诗大雅皇矣“王此大邦”,动字,去读。
尼。“僧尼”,名也,平读。孟子梁惠王上“止戓尼之”,动字,去读。
令。动字,去读。
衣。名则平读。动字,去读。
妻。名则平读。动字,去读。
空。诗小雅白驹“在彼空谷”,静字也,平读。考工记函人“视其钻空”,名字也,上读。论语先进“回也其庶乎!屡空”,穷也,亦静字,去读。
思。名用。去读。动字,平读。
除。解殿陛也,平读。昼泰誓“除恶务本“,汉昼田蚡传”君除吏尽未“,皆动字,平读。惟诗唐风蟋蟀”今我不乐,日月其除“,解去也,则去读。
虑。淮南子道训“澹然无虑”,解思虑,名用,平读。昼太甲下“弗胡获”,动字也,去读。
冠。名用。去读。动字,平读。
咽。曰“咽喉”,名也,平读。曰“哽咽”,动字,入读。
庭。易节“不出户庭,名字,平读。庄子逍遥游”大有径庭“,静字,去读。
衷。昼汤诰“降衷于下民“,解方寸所蕴也,名字,平读。左传隐公九年“衷戎师”,当也,动字,去读。惟史记孔子世家赞“折衷于夫子”,此“衷”字平仄兼读。
扇。礼月扇“乃修阖扇”,又#也,名字,去读。束晳补亡诗“四时递谢,八风代扇”,动字,平读。
钉。名也,平读。动字,以钉钉也,去读。
乘。诗小雅六月“元戎十乘”,名也,去读。易亁“时乘六龙以御天”,解驾也。孟子公孙丑上“不如乘势”,解因也。诗豳风七月“亟其乘屋”,解治也,皆动字,平读。
奏。掦雄解嘲“独可抗疏时道是非”,解奏疏也,名也,去读。孟子滕文公上“禹疏九河”,解通也。礼祭义“祭不欲疏”,解稀也,一为动字,一为静字,皆平读。
培。名字,去读。左传襄公二十四年“培塿无松柏””,小阜也,名也,去读。礼中庸“栽者培之”,养也,动字也,平读。
牵。挽舟索也,通“纤”,名也,去读。易夬“牵羊悔亡”,引也,动字,平读。
教。易观“圣人以神道设教”,解所以教也,名也,去读。
解教之也,动字也,平读。
荷。芙蕖也,名也,平读。论语宪问“有荷蒉而过孔氏之门者”,动字也,上读。
盛。昼泰誓“牺牲粢盛”,祀器中之黍稷也,名也,平读。易系辞上,“日新盛德”,静字也,去读。
屏。名也,平读,诗大雅板“大邦维屏”。动字,上读,礼王制“屏之远方”,解除去也。
钞。名也,去读,楮货名,一贯二贯三贯五贯十贯谓“大钞”,一百二百三百五百七百谓“小钞”,见宋史食货志。动字,平读,汉昼公孙#传“#期会日攻钞郡县”,略取也。又与俗“抄”字同解。
创。名也,平读。史记萧相国世家“身被七十创”,解伤也。动字,去读。孟子梁惠王下“创业垂统”,解始也,造也。昼益稷“予创若时”,惩也。
汤。名也,平读。楚辞九歌“浴兰汤兮沐芳”。又“殷汤”。去读,动字也,热水沃也。
量。名也,昼舜典“同律度量衡”。动字,平读,丈量,商量也,周礼夏官“量人”。
丧。平读,名也,论语八佾“临丧不哀”,持服曰“丧”。去读,动字也,又“二三子何患于丧乎?”又子罕“天之将丧斯文也。”
楷。平读,名也,孔林之木。上读,动字也,礼儒行“今世行之,后世以为楷 ”,式也,法也,又“模楷”。
闻。去读,名也,声所至也,诗大雅卷阿“今闻今望”。又“声闻”。平读,动字也,昼尧典“俞,予闻如何”,闻知也。
传。去读,名也,“经传”与“驿传”“列传”之类。平读,动字也,续也,布也,礼曲礼上“七十曰老而传”。
号。去读,名也,“号令”“称号”之类,易涣“涣汗其大号”。又斎语“使周游于四方,以号召天下之贤士”。平读,动字也。诗大雅荡“式号式呼”,大呼也。
膏。平读,名也,“脂膏”。又肥也,孟子告子上“所以不顾人之膏梁之味也”。去读,动字也,诗曹风下泉“阴雨膏之”。
称。去读,名也,权衡也,俗作“秤”。又度也。作动字用,易系辞上“君子以称物平施”,适可之也。平读,动字也,礼月令“蚕事既登,分茧称丝,效功以共郊庙之服”,知轻重也。又掦也,礼表记“称人之美则爵之”。又言也,礼檀弓“言在不称微”。
剤。平读,名也,“质剤”,券昼也。去读,动字也,“调剂”“药剂”之意。
铺。去读,名也,贾肆,俗作“舗”。平读,动字也,诗序“赋之言铺陈今之政教善恶”,解布也。而“金铺”,则门之衔环者,亦名也。
坟。平读,名也,礼檀弓“古者墓而不坟”。仄读,静字也。昼禹贡“白坟”,“赤坟”,土膏肥也。
论。平读,名也,“评论”“鲁论”“斎论”之类。去读,动字也,昼周官“论道经邦”。礼王制“凡官民材,必先论之”。
弹。去读,名也,行丸也,又“弹丸”。平读,动字,鼓爪也,史记屈原列传“新沐者必弹冠”又纠劾也。
缘。去读,名也,衣纯也。汉昼公孙弘传“缘饰以儒术”,注云:“犹衣加纯缘也”。平读,动字,循也,“缘木求鱼”,又因也。
监。平读,名也。礼王制“天子使其大夫为三监”。诗小雅宾之初筵“既立之监”。去读,动字,视也,诗大雅皇矣“监视四方”。又“监”“鉴”通,昼酒诰“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而官寺为“监”,名也,去读。
缝。去读,名也,礼檀弓“古者冠缩缝,今也衡缝”。平读,动字,以针#衣也,诗召南羔羊“羔羊之缝”。
亲。去读,名也,“亲家”“姻亲”之属,左传桓公二年“庶人工商各有分亲”。平读,动字,近也,爱也,“身亲庶务”,又论语学而“因不失其亲”。
桡。平读,名也,博雅“楫谓之桡”。去读,动字,易大过“栋桡”,枉也。又礼月令“乃命有司申严百刑,斩杀必当,毋或枉桡”。
烧。去读,名也,野火曰烧。平读,动字,烧也。
操。去读,名也,“节操”“琴操”之属。平读,动字,礼曲礼上“必操几杖以从之”。
磨。去读,名也,石硙也。隋昼天文志“如蚁旋磨”。平读,动字,诗#风淇奥“如琢如磨”。
兴。去读,名也,趣也,“诗兴”“乘兴”之属,而“比兴”读亦同。平读,动字,诗#风氓“夙兴夜寐。”又静字,盛也,诗小雅天保“天保定尔,以暮不兴”。
担。去读,名也,左传庄公二十二年“弛于负担”。平读,动字,国策秦策》“负昼担橐
骑。去读,名也,“车骑“骠骑”之类。平读,动字,跨马也。
难。去读,名也,礼曲礼上“临难毋苟免”,患难也。又诘#之解,则动字矣,平读。“难易”之解,静字也,亦平读。
藏。去读,名也,礼中庸“宝藏兴焉”。平读,动字,匿也,易文言“阳气潜藏”。又蓄也,易系辞“君子藏器于身”。
笼。去读,藏也,“箱笼”“药笼”。平读,动字,汉昼食货志:“尽笼天下之货物”。而盛矢之器曰“笼”,亦名也。
观。去读,名也,“宫观”“京观”之称,卦名同。平读,动字,昼盘庚上“予若观火”。
盐。平读,名也,周礼天官“盐人掌盐之政令,以供百事之盐”。去读,动字,礼内则“屑桂与姜,以洒诸上而盐之”。
○1本条疑误。“楷”无动字用法,所引儒行例仍是名字,平声只是又读。
○2章云:诗序正义引注(周礼注)曰:‘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马氏以为诗序,误。
○3马氏原文只作天文志,章加‘隋昼’,并云:汉昼无此语,此例盖自康熙字典转引。字典仅着“天文志”,亦未详何史。惟隋昼无文志有‘譬之于蚁行磨石之上,磨左旋而蚁右去,磨疾而蚁迟’之语,字典或节取其辞也。
名字诸式
[1.5.1]名字骈列.按古籍中诸名往往取双字同义者,或两字双字同义者,或两字对待者较单辞气稍觉浑厚。
双字同义者,如:“规模”“威仪”“形容”“纪纲”“典章”“矩矱”“德政”“礼乐”“度数”“制度”“性命”之类。
其对待之名,率假借于动、静诸字。如:“古今”“是非”“升沉”“通塞”“升降”“可否”“安危”“出入”“宽严”“否泰”“因革”“盛衰”“进退”之属。
左传成公十三年吕相绝秦篇内,双字之名,难以尽举。如:“申之以盟誓,重之以婚姻”,又“文公躬擐甲冑,跋履山川,逾越险阻”,又“散离我兄弟,挠乱我同盟,倾覆我国家”,又“又欲阙剪我公室,倾覆我社稷,帅我蝥贼,以来荡摇我边疆”云云。
庄子马蹄“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又“连之以覊馽。编之以皁栈”,又“故纯朴不残,孰为珪璋,道德不废,安取仁义,性情不离,安用礼乐”云云。汉文最浑厚,其名字多用双字。汉昼高帝纪内有“”,“愿为箕帚妾”。“珍宝尽有之”,“妇女无所幸”,“籍吏民,封府库”,“丁壮苦军旅,老弱罢转饷”,命萧何次律令,韩信申军法,张苍定章程,叔孙通制仪”云云。
刑法志内,“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用刀锯,其次用钻凿,薄刑用鞭扑”,“乱狱滋丰,货赂并行”,“畜积岁增,户口寖息,风流笃厚,禁罔疏阔”,“画衣冠,异章服以为戮”,“夫刊至断支体”云云。盖有不可胜指者。

○1原只有一“云”字,章云:“疑夺‘云’字。”

[1.5.2]加字成名。名字之前,加静字以表其已然之情者,常也,兹不具论。而有时加一状字,如“不”字“无”字,于静字、名字之先,而并为一名者。
[20]左隐元:多行不义。——“义”静字也,“不”字先之,并成一名,而指不义之事。
[21]又昭四:晋有三不殆。——“殆”亦静字,“不”字先之,而 解为不殆之事。
[22]又文十八:且多行无礼于国。——“无礼”者,无礼之行也。
[23]韩与柳中丞昼:屠烧县邑,贼杀不辜。——“不辜”者,无礼之人也。
[24]史赵世家:愚者暗成事,智者睹未形,则王何疑#?——“未形”者,未见之事也。
[25]韩韦公墓志铭:上昼告所为不法若干条。——“不法”者,非法之事也。
名有一字不成词,间加“有”字以配之者,诗昼习用之,若所加“有”字无实义之可指,而为“有无”之解,亦散见于他昼。
昼经“邦”曰“有邦”,“居”曰“有居”,“夏”曰“有夏”,“政”曰“有政”。易经“家”曰“有家”,“庙”曰“有庙”。
诗经“北”曰“有北”,“#”曰“有#”,“梅”曰“有梅”。
左传“济”曰“有济”,“帝”曰“有帝”。
而国号之上,率加“有”字,如“有虞”“有殷”“有周”之类。以上见经传铎词。
若[26]庄子则阳篇:有名有实,是物之居。无名无实,在物之虚。可言可意,言而愈疏。——十三“有”字乃“有无”之解,非此例也。

○1此“无实义”之“无”疑为“有”之误,指下面所引[26]例。

[1.5.3]名后殿字。至于公名、本名后殿以“者”字者,所以特指其名而因以诠解耳义也。其殿以“也”字者,所以顿宕其名而因以剖明其义也。或迭用“也”字为殿者,则以历陈同类之事,要皆以助辞气之用耳。另详助字篇内。

公名殿“者”字者,论语所称“仁者”“知者”之类。
[27]论八佾:三家者以雍#。——“者”字特指意中所感之“人”,非泛常之“人”,而特诠其义于后。
[29]又庚桑楚:且夫二子者又何足以称扬哉?——其义同上。本名殿“者”字者。[30]庄逍遥游:南冥者,天池也。斎谐者,志怪者也。——南冥“”斎谐“皆本名,“者”煞之,所以为诠解之地步也。
[31]韩 答卫中行昼:如愈者又焉能之?——“者”所以特指也,犹云“有如是之愈何能为之耶?”
[32]史淮阴列传:至如信者,国士无双。——特指“信”以明其才之不可匹也。
[33]又高帝本纪:吕公者好相人。——“者”以特指“吕公”。
[34]又屈原列传:屈原既死之后,楚有宋玉唐勒景差之徒者皆好辞。——“者”指以上诸人而总纪之也。
名后殿以“也”字者,本名居多。
[35]论八佾: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
他如“回也”“由也”“求也”之类,不一而足,皆顿宕其各而因以申明其义也。
[36]庄逍遥游:野马也,尘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所以申明之也。
[37]韩行难:斎也晋也,且有二与七十,而可谓今之天下无其人邪?——“斎”“晋”一顿,下则剖明其义,犹言“二国尚有二盗与七十人之可举,岂今天下无人耶?”
[38]公庄三十二年:般也,存,君何忧焉?
[39]又:鲁一生一及,君已知之矣,庆父也,存。——两“也”字殿诸本名之后,皆所以顿宕其辞气也。(3)
[40]韩郓州#堂诗序:惟郓也截然中居。——义亦如前。
“也”字殿本名见于古籍者亦有之。至如
[41]论语子罕:麻冕,礼也。
[42]又:拜下,礼也。——皆决断之词,不在此例。
[43]礼中庸: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
[44]韩与崔群昼:至于稻也,梁也,脍也,#也。岂闻有不嗜者哉?——“也”殿诸名之后,皆以历数同类之事。

○1 ○3“辞气”原作“词气”。
○2杨云:“仁”“知”二字,乃马氏所谓通名,此以为公名之例,亦误。今案此处“仁者”“知者”未详出处,如指“仁者乐山,知者乐水”,则“仁”“知”为静字,杨氏谓通名,亦非。

[1.5.4]要之,名无定式,凡一切单字、偶字,以至集字成顿成读,用为起词、止词、司词者,皆可以“名”名之。
[45]汉霍光传:君行周公之事。——“君”名也,单字而为起词者,其止词则为“周公之事”。
[46]又:霍氏之祸,萌于骖,乘。——“霍氏之祸”四字,为“萌”之起词,视同一名。“骖乘”偶字,名也,而为“于”之司词。
[47]又贾谊传:凡人之智,能见已然,不能见将然。夫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凡人之智”与“礼者”“法者”皆为起词,又“已然”“将然”两皆状字,(1)而为“见”之止词,又“将然之前”“已然之后”集四字而成者,则为“于”之司词,用与名字无异。
[48]韩送畅师序:如吾徒者,宜当告之以二帝三王之道,日月星辰之行,天地之所以着,鬼神之所以幽,人物之所以蕃,江河之所以流而语之。——“二帝三王之道”,“日月星辰之行”,集字成顿,而为“以”之司词。“天地之所以着”至“江河之所以流”,四读也,亦为“以”之司词,皆作名字观。
[49]史赵世家:夫论至德者不如好色者也。——“好德如好色者也”一读也,而为“见”之止词,用如名字。(2)学者阅昼,要当玩索字句,则取譬宏矣。

○1 “两皆”原误作“皆两”。
○2“见”之止词应至“者”止,“也”不在内。此种情形,文通中多有,下不列举。
代字二之二
代字总论

【2.1】代字者,所以指名也,文中随在代名而有所指也。凡行文所以用代字者,免重复求简洁耳。
[1]孟滕下:曰:‘是何伤哉?彼身织屦,妻辟纑,以易之也。’——「是」「之」皆代字,指上文「仲子之室」「仲子之粟」。①「彼」代字,代上文「仲子」。假使无代之者,则必字字重书,而行文累赘矣。
[2]史滑稽列传:马者,王之所爱也。以楚国堂堂之大,何求不得,而以大夫礼葬之?薄,请以人君礼葬之。——②「所」字与「葬」后两「之」字,皆用以代「马」也。如不用代字,则当云「马者王爱之马,以楚国堂堂之大,何求不得,而以大夫礼葬马?薄,请以人君礼葬马」云,岂不重复可厌!
① 杨云:「是」字指仲子所居之室非夷所筑,仲子所食之粟非伯夷所树而言,不单指仲子之室与粟也。

【2.1.1】凡为所代者,前乎代字而见者,曰前词。亦有后乎代字而见者,亦曰前词。盖意中必先有所代者,而后代者从之,则前者其意,不前者其文耳。
前词前乎代字。 [3]汉高帝纪: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之」指贤士大夫中之从游者,故「从游者」为「之」之前词。
[4]庄逍遥游:夫子立而天下治,而我犹尸之。——「之」指「天下」,故「天下」乃「之」之前词。
[5]孟告下:轲也请无问其详,愿闻其指,说之将何如?——两「其」字指宋牼之所以说秦楚也,「之」指秦楚也。故凡所指者,即其前词也。
前词后乎代字。 [6]孟公下:吾闻之,君子不以天下俭其亲。——「之」指‘君子不以天下俭其亲’一句而反先焉,所指虽后,而为「之」之前词犹若也。
[7]论语雍也:吾闻之也,君子周急不继富。——同。
代字指前词,则所指非特一字已也,凡与前词攸关者胥指焉。故前词或为顿,或为读,或为所指。顿者,集数字而成者也。盖起词、止词、司词之冗长者,因其冗长,文中必点断,使读时不至气促。节者,集数句数读而成,词意毕达,无剩义也。
[8]论先进:如用之,则吾从先进。——「之」惟指「礼乐」二字。
[9]礼中庸:君子依乎中庸,遯世不见知而不侮,惟圣者能之。——「之」指前两句。[10]论颜渊: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是」字统指两句。
[11]孟尽下:及其为天子也,被紾衣,鼓琴,二女果,若固有之。——「之」指「被紾衣,鼓琴,二女果」。
[12]史汲郑列传:东越相攻,上使黯往视之。——「之」指「东越相攻」一读。
[13]史酷吏列传:于故人子弟为吏及贫昆弟,调护之尤厚。——「于故人」至「贫昆弟」一顿,「之」指焉。①
[14]史游侠列传序:至如闾巷之侠,修行砥名,声施于天下,莫不称贤,是为难耳。——「是」指以上一节。②
[15]史滑稽列传:臣见其所持者狭而所欲者奢,故笑之。——「之」指道旁为此之人。「其」「所」两字亦各有所指。
① [13]「之」的前词应该是「故人子弟为吏及贫昆弟」,不包括「于」字。
② [14]「是」的前词应该是「修行砥名,声施于天下,莫不称贤」,不包括「至如闾巷之侠」。

【2.1.2】有有代字而无前词者,则以所指者为共知之事理,读者可默会耳。
[16]孟尽上:附之以韩魏之家。——「之」悬指如此之人,亦无前词先之也。
[17]论学而: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其」亦悬拟其人而指之也。
[18]庄骈拇:若其残生损性,则盗跖亦伯夷已。——「其」亦悬拟之人,非有前词也。
[19]又则阳:斯而析之,精至于无伦,大至于不可围。或之便,莫之为,未免于物,而终以为过。——「之」指理,前文未见。
[20]论学而:学而时习之。——「之」指道,亦空指也。

【2.1.3】文内间有应用代字之处,其显豁者,不用固无害于义,亦有不用而文晦者。
[21]礼大学:此以没世不忘也。——注云:‘此所以既没世而人思慕之,愈久而不忘也。’则「此」下含一「所」字明矣。①
[22]又:道盛德至善,民之不能忘也。——即「民之所不能忘也。」
[23]庄大宗师:造适不及笑,献笑不及排。——应云「造适者不及笑」,盖「不及笑」乃「造适」之人,非其事了,故「造适」下舍一「者」字。下句同。
[24]史高帝纪:择可立立之。——犹云「择可立者立之」,盖所「择」者「可立」之人也。
[25]汉霍光传:曲突徙薪亡恩泽,燋头烂额为上客。——上文云「谢其邻人灼烂者」「而不录言曲突者」,则此二句犹云「曲突徙薪者」,「燋头烂额者」。
[26]韩胡良公墓神道碑:非其身力,不以衣食。——犹云「非其身所力者不以衣食」,而删「所」「者」两代字,句益遒劲。愚谓无害于义者,皆此之类,古籍中往往而有。[27]史淮阴侯列传:淮阴屠中少年有侮信者,曰:‘若虽长大,好带刀剑,中情怯耳。’——而汉书删去「若」字,文义较晦。
[28]新唐书段秀实传云:柳宗元称太尉曰:‘吾戴吾头来矣。’——乃文自明。改唐书云:‘吾戴头来矣。’阅者纵不至误谓他人之头,然节去一「吾」字,便无精神。②史家积习,喜改旧文,类然。
① 章云:注,指朱熹氏集注。刘淇氏助字辨略云:‘「此以」犹云「是以」「所以」。’
杨云:「此以」疑与「是以」同。
② 文通原文费解。按文义,‘新唐书’应为‘旧唐书’,‘改唐书’应为‘新唐书改’。此与事实不符,见章氏浪。章云:按马说盖本宋邵博氏闻见后录卷十四而误。后录云:‘柳子厚书段太尉逸事:“解佩刀选老躄者一人,持马至郭晞门下。甲者出,太尉笑且入曰:‘吾戴吾头来矣’”,宋景文修新书曰:“吾戴头来矣”,去一「吾」字,便不成语。「吾戴头来」者,果何人之头耶?’旧唐书段秀实传内不采柳宗元所书逸事,新书全就柳文删改,非改旧书,亦不着‘柳宗元云云’也。

【2.1.4】代字共别为四宗:曰指名代字,曰接读代字,曰询问代字,曰指示代字。各为疏解于下。

指名代字二之三
【2.2】指名代字更判两种:一指所语者,一指前文者。
指所语者,当前对语,不呼本名,惟取公共之字以代人己所称。己者,发语者也,其代字为「吾」「我」「余」「予」诸字。人者,或为所为语者,其代字为「彼」「夫」二字。①凡此代字,可无前词而直指者也。各字用法不同,今为引书一一以明知。

①原书「二」误为「之」。下【2.2.3】节只讲「彼」「夫」二字,「之」属于指名代字之指前文者。

【2.2.1】发语者吾字,按古籍中用于主次、偏次者其常,至外动后之宾次,惟弗辞之句则间用焉,以其先乎动字也。若介字后宾次,用者仅矣。
用于主次。
[29]孟公下:吾甚惭于孟子。——「吾」在主次。
用于偏次。
[30]孟梁上: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三「吾」皆偏次也。
用于宾次。
[31]左襄十一年:楚弱于晋,晋不吾疾也。——犹云「晋不疾吾也。」此为弗辞之句,「吾」代字,止词,在宾次,而先于外动「疾」字。弗辞之句,止词为代字,位概先其动字,其例见后。
[32]韩送廖道士序:访之而不吾告,何也?——同上。
用于介字后宾次。
[33]左成十六:夫子当与吾言于楚,必是故也。——「吾」在宾次,而为介字司词,其仅见也。①
同一句法,孟子则易为「我」字。
[34]孟滕上:昔者夫子尝与我言于宋,于心终不忘。
我、予两字,凡次皆用焉。
用于主次。
[35]论为政:我对曰无违。
[36]孟万上:予既烹而食之矣。——此主次也。
用于偏次。
[37]孟梁上:于我心有戚戚焉。
[38]又公下:于予心犹以为速。——此偏次也。
用于动字后宾次。
[39]孟梁上:愿夫子明以教我。
[40]又公上:尔何会比予于是?——此动字后之宾次也。
用于介字后宾次。
[41]孟离下:尹公之他学射于我。
[42]论述而:天生德于予。——此介字后宾次也。
惟「我」字古书皆用之,而「予」字则论孟而外,鲜见于他书者。②
[43]史封禅书:九合诸侯,一匡天下,诸侯莫违我。
左传吕相绝秦书内「我」字数见。
[44]史留侯世家:为我楚舞,吾为若楚歌。
余字用于主次与动字后宾次者居多;若偏次,有间以「之」字者;而介字后宾次则罕见。
用于主次、宾次。
[45]左宣十五:余,而所嫁妇人之父也。
[46]史晏子列传:余虽为之执鞭,所忻慕焉。——此主次也。
[47]楚辞离骚: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余」两用,皆动字后宾次也。
[48]韩丞厅壁记:余不负丞而丞负余。——「余」两用,一主次,一宾次。
用于偏次。
[49]史自序:是余之罪也夫,是余之罪也夫,身毁不用矣。——「余」在偏次,间以「之」字。
[50]左襄十四:是而子杀余之弟也。——同上。
[51]又襄十:既无武守而又欲易余罪。——同一偏次而无「之」字为间矣。
「吾」「我」「予」之为偏次也,概无「之」字为间,而「余」字有之,故特表之。
朕、臣两字,亦发语者自称也,书经用之。古者贵贱皆自称「朕」,秦始皇二十六年,定「朕」为皇帝自称,臣下不得 焉,至今仍之。古者「臣」字亦对人之通称,非如后世之专指臣下也。
朕。
[52]书大禹谟:朕宅帝位。
[53]又汤诰:罪当朕躬。
[54]史始皇本纪:吾慕眞人,自谓「眞人」,不称「朕」。——所引「朕」字,一主次,一偏次,一宾次。
至「台」字则散见于书经。
臣。
[55]史信陵君列传:臣乃市井鼓刀屠者,而公子亲数存之。——「臣」乃朱亥对公子自称,非有君臣之分。「臣」者,仆也,如今之自称「仆」云,秦后乃专指臣下矣。
①章云:史陆贾传:‘过汝,汝给吾人马酒食极欲’,韩祭十二郎文:‘嫂尝抚汝指吾而言曰,「吾」在动字后宾次。左桓六年:‘是其生也,与吾同物’,史张仪传‘为吾谢苏君’,「吾」在介字后宾次。
②杨云:诗书中屡见。

【2.2.2】代与语者,尔、汝两字各次皆用。若字用于主、宾两次,偏次则惟用于称呼之人,未有用于物者。而字用于主此者其常,偏次亦惟合于称呼之人,宾次则罕用之。
尔。
[56]左宣十五:我无尔诈,尔无我虞。——「尔」之在宾次、主次也。
[57]孟万下:尔为尔,我为我。——「尔」在介字后宾次也。①
[58]又:其至,尔力也,其中,非尔立也。——「尔」在偏次。
女。
[59]左僖二十四:女为惠公来求杀余,命女三宿,女中宿至。——「女」三用,其一主次,其二宾次,其三又主次也。
[60]左文十八:人夺女妻而不怒,一抶女,庸何伤?——「女」两用,其一偏次,其二宾次。
[61]汉陆贾传:与女约,过女,女给人马酒食,极欲。——「女」三用,其一介后宾次,其二动字后宾次,其三主次。
若。
[62]庄齐物论:既使我与若辩矣,若胜我,我不若胜,若果是也,我果非也邪?——「若」字四用,其一介后宾次,其二主次,其三动字后宾次,其四又主次。
[63]史曹相国世家:若归,试私从容问而父曰。——「若」在主次。
[64]又:然无言吾告若也。——「若」在宾次。
[65]史项羽本纪: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则幸分我一杯羹。——汉书作‘:吾翁即汝翁,必欲烹乃翁,则幸分我一杯羹。’是则「若」「而」「乃」三字皆「汝」也,皆用于偏次,且皆附于称呼之人。②
而。
[66]左宣十五:余,而所嫁妇人之父也。——「而」在主次。
[67]史留侯世家:吕后眞而主矣。——「而」在偏次。
[68]又曹国相世家:若归,试私从容问而父曰。——「而」在偏次。
[69]左定八:而先皆季氏之良也。——「而」在偏次。且皆合于称呼之人,未有合于物者,与「若」字同。③

经史内指与语者,皆用「子」字。「子」,男子美称,名也,然每用如代字,故在偏次必间以「之」字。文中凡语所亲者曰「尔」「汝」,此韩祭十二郎文与祭女挐文迭呼「尔」「汝」者也。而语所友者,古曰「子」,今曰「君」,曰「公」,曰「执事」,曰「阁下」,则又以代「尔」「汝」之代字矣。

①杨云:此「为」字乃论语‘子为谁’之「焉」,是动字,非介字。
②③章云:马氏谓「若」「而」「乃」三字之偏次,惟合于称呼之人,未有用于物者,其说非也。如史吴王濞传‘若状有反相’,管子山权数‘赐若服中大夫’,吕览慎大‘若国有妖乎’,左昭六年‘而罪一也……而罪二也……而罪三也’,齐策‘刬而类’,史张仪传‘我不盗而璧,皆非罕见之例。至「乃」字之用于物者,在尚书中不胜枚举,费誓一篇,「乃」字凡十见,其下多为「弓矢」「甲胄」「戈矛」等字。 今案:章氏案语甚是,惟管子一似应解作变宾语,非偏次。

【2.2.3】所为语者,惟一彼字用于句之主次,而读之主次则用「其」字(另详)。「彼」字用于宾次者其常,而用为偏次者则为指示代字矣。至「他」「伊」「渠」三字,经籍中虽有其字,而无「彼」字之解,为此解者,盖后世俗文假用耳。夫字间与「彼」字互用或单用,惟主次耳,他次则未之见也。用于偏次者,则亦为指示代字,非此例也。
彼。
[70]孟梁上:彼夺其民时。
[71]又:彼陷溺其民。——而{彼}字无前词,皆指所为语之{王}。
[72]孟滕上:彼丈夫也,我丈夫也,吾何畏彼哉!——两「彼」字,一主次,一宾次。
[73]又梁上:以小易大,彼恶知之?——「彼」在主次,指前之「百姓」也。
[74]史留侯世家:彼背其主降陛下。①——「彼」在主次。
[75]韩师说:彼与彼,年相若也。——两「彼」字,一主次,一介后宾次。
[76]史留侯世家:上怪之,问曰:‘彼何为者?’——「彼」在主次。
[77]汉贾宜传:彼自丞尉以上遍置私人。——「彼」亦在主次。
统观以上「彼」字之在主次,若易以「其」字,则不文矣。此「彼」为句之主次而「其」为读之主次两字之别耳。
[78]孟梁下:君如彼何哉!
[79]又尽下:在彼者皆我所不为也。
[80]又滕下:如枉道而从彼。何哉?
[81]又尽上:何不使彼为可几及而日孳孳也。
——以上「彼」字,皆在宾次。孟子内「彼」字多用于宾次,皆有轻视口气,他书则不概见。
[82]左僖二十八:君退臣犯,曲在彼矣。——盖「在」字后习用「彼」字。
夫。
[83]汉贾仪传:彼且为我死,故吾得与之俱生;彼且为我亡,故吾得与之俱存;夫将为我危,故吾得与之皆安。——「彼」两句两用, 第三句易「彼」为「夫」,皆在主次,此「彼」与「夫」互用之明证也。
[84]孟尽上:夫有所受之也。——「夫」单用,主次,如易为「彼」亦可。
[85]公庄三十二:夫何敢?是将为乱乎!夫何敢?——两「夫」字皆作「彼」字解。
[86]左襄二十六:夫独无族姻乎?——「夫」亦「彼」也。
「彼」「夫」二字用于偏次者,则有指示之意,详于指示代字。②

①章云: 留侯世家无此语。
②参下【2.5.2.1】【2.5.2.2】节。

【2.2.4】指名代字用以指前文者「之」「其」二字最为习用。韵会解「其」为指物之辞,所谓「物」者,兼人物言,且兼人己言。
[87]左隐元:爱公叔段,欲立之。——「之」指「叔段」,指人。
[88]又:请京,使居之。——「之」指「京」,指物。
[89]史汲郑列传:合己者善待之,不合己者不能忍见。——「之」指人。
[90]史冯唐列传:困以内者,寡人制之,困以外者,将军制之。——两「之」指困内外之事。此「之」之指人、物者。
[91]史大宛列传:大禄怒其不得代太子也,乃收其诸昆弟。——两「其」字,一主次,一偏次,皆指大禄。
[92]又:夺行者官过其望,以适过行者皆绌其劳。——两「其」字偏次,指两等之人。
[93]庄其物论:夫吹万不同,而使其自己也,咸其自取,怒者其谁邪?——前两「其」字,皆主次,指万不同之穷。
[94]又人间世:汝不知夫养虎者乎?不敢以生物与之,为其杀之之怒也;不敢以全物与之,为其决之之怒也,时其饥饱,达其怒心,虎之与人异类,而媚养己者顺也。——五「其」字皆指「虎」。此「其」之指人、物者。
[95]史信陵君列传:臣乃市井鼓刀屠者,而公子亲数存之。——「之」指「朱亥」,对「公子」自称,谓己也。
[96]秦策:今先生俨然不远千里而庭教之。——「之」,秦王对苏秦言,谓己也。
[97]韩上张仪射书:愈蒙幸于执事,其所从旧矣。若宽假之使不失其性。——「其」偏次,「之」宾次,皆愈谓己也。
[98]韩刘正夫书:足下家中百物,皆赖而用也,然其所珍爱者必非常物。——「其」主次,指与语之人。
[99]又崔羣书:足下之贤,虽在穷约,犹能不改其乐。——「其」偏次,指与语之人。
[100]孟滕上:今也父兄百官不我足也,恐其不能尽于大事。——「其」主次,滕文公自谓也。惟「之」字无指与语者,「其」字所指,人己无分。
【2.2.5.1】之字单用,宾次者其常。
[101]史封禅书:臣师非有求人,人者求之。「之」乃「求」之止词,位居宾次。
[102]史陆贾传:试为我着秦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何。——「之」,「得」之止词。
[103]庄人间世:有人于此,其德天杀。与之为无方则危吾身。——「之」两用,皆介后宾次。
[104]又:彼且为婴儿,亦与之为婴儿,彼且为无町畦,彼且为无崖,亦与之为无崖,达之人于无疵。——「之」凡四用,皆宾次也。
[105]左昭二十五:君其许之,政自之出久矣。——「之」两用,亦皆宾次。
[106]韩与卫中行书:存乎己者,吾将勉之,存乎天,存乎人者,吾将任彼而不用吾力焉。——「之」在宾次。
[107]论颜渊: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之」亦然。
[108]孟离上: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之」两用,一「与」字后,一动字后,皆宾次。
[109]韩原道:是故以之为己,则顺而祥。——「之」,「以」字后宾次。
[110]又盘谷序:与之酒而为之歌曰。——「为」介字也,「之」其司词,在宾次。此本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季扎观乐篇内「为之歌」等句。
【2.2.5.2】「之」字有为主次者,经籍中仅一二见。
[111]礼檀弓:公再拜稽首,请于尸曰:‘有臣柳庄也者,非寡人之臣,社稷之臣也,闻之死,请往。’——「闻之死」,「之」为「死」之主次。「闻之死」,犹之「闻其死」也。然究不若「闻其死,请往」之顺也。
[112]荀子王制:之所以接下之人百姓者。——第一「之」字主次。「之所以」作「其所以」,语气更顺。
【2.2.5.3】「之」在「为」字后有偏次之解,其它动字后,则「之」为偏次者仅矣。
「之」在「为」字后。
[113]公成十五:为人后者,为之子也。——下云:「为人后者为其子」,则「之」解「其」字之确证。故[之]居偏次。
[114]论先进:吾不徙行以为之椁。
[115]又公冶:千室之邑,百乘之家,可使为之宰也。——「之椁」「之宰」「两之」字,可作「其」字解。
[116]史匈奴列传:今天下大安,万民熙熙,朕与单于为之父母。——「之」偏次,犹云「为其父母」也。
[117]又廉颇列传:且相如素贱人,吾羞不忍为之下。——犹云「吾羞为其下」也。
[118]庄逍遥游:覆杯水于坳堂上,则荞为之舟。—犹云「则荞可为水之舟」也。设改作「则荞为舟焉」亦通。「焉」者代「于此」也,故「之」字应作转词,群后。前引「吾不徙行以为之椁」句,「之」亦转词也。
[119]赵策:亡则二君为之次矣。——云「为其次」也。
[120]又:彼则肆然而为帝,过而遂正于天下,则连有赴东海而死矣,吾不忍为之民也。——云「其民」也。
[121]韩上于襄阳书:莫为之前,虽美而不彰,莫为之后,虽盛而不传。——犹云「为其前」「为其后」也。
[122]左哀元:逃奔有虞,为之庖正。——云「为其庖正」也。
「之」在其它动字后。
[123]左昭五:国家之败,失之道也,则祸乱与。——云「失其道」也。
[124]韩文畅师序:人固有儒名而墨行者,问其名则是,校其行则非,可以与之游乎?如有墨名而儒行者,问之名则非,校其行则是,可以与之游乎?——前云「问其名」,后云「问之名」,则「之」可通「其」而在偏次,且不在「为」字之后。然究不若「问其名」之为词顺也。
[125]左昭十六:斩之蓬蒿藜藋而共处之。——上「之」字可作「其」字解。
[126]史项羽本纪:项王乃疑范增与汉有私,稍夺之权。——犹云「夺其权」也。然此「之」字可作转词解。故除「为」字外,「之」字在动字后而为偏次者仅矣。①
[127]书秦上:作之君,作之师。——犹云[为之立君,为之立师]也。昌黎本此,于原道作「为之君」「为之师」,于句甚顺。而其后连用「为之衣」「为之食」「为之宫室」「为之工」诸句,诸「之」字皆不可以偏次例之。盖可解作「为之立君」,「为之立师」云云,则「之」为司词矣。

○1马氏对于「之」字的偏次的用法似乎并非深信不疑。他一方面举出许多「之」等于「其」的例子,另一方面又在[124][118][126]三例的说明中说这个位置上的「之」也可以解释为转词。而这三个例句与别的例句并无明显不同之处,可见马氏对这一句式的分析很有点举棋不定。

【2.2.5.4】「之」在偏次,有指示之意,与「此」「是」诸字同义,则为指示代字。①
[128]庄逍遥游:之二虫,又何知?——「此二虫」也。
[129]又知北游:知以之言也问乎狂屈。——「知以此言」也。
[130]又逍遥游:之人也,之德也,将磅礴万物以为一世蕲乎乱。——「之人」「之德」,犹云「此人」「此德」。
○1指示代字内特指代字节(【2.5.2】)未收「之」字,失于照应。

【2.2.5.5】「之」合「于」字,疾读之曰诸,书中「诸」字代「之于」者常也,而亦有单用「之」字以代「诸」者。①
[131]论卫灵公:子张书诸绅。——郎云「子张书之于绅」也。
[132]左襄二十六:弃诸堤下。——「弃之于堤下」也。
[133]鲁语:君若使有司求诸故府。——「求之于故府」也。
[134]论宪问:与文子同升诸公。——「升之于公」也。
[135]汉董仲舒传:少则习之学,长则材诸位。——此「诸」「之」互用之证。
[136]又贾谊传:臣请稽之天地,验之往古。——犹云「稽之于天地,验之于往古」也。
[137]孟滕上:禹疏九河,瀹济漯而注诸海,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之」「诸」互用。
[138]焊与崔羣书:至于心所仰服,考之言行而无瑕尤,,窥之阃奥而不见畛域,明白淳粹,辉光日新者,惟吾崔君一人。——两「之」皆代「之于」也。
[139]又左司马李公墓志铭:谗宰相者言之上曰。——「言之于上」也。
[140]史孟荀列传:作先合,然后引之大道。——「引之于」也。
[141]又廉颇相如;列传:得璧传之美人以戏弄臣。——「传之于」也。
「诸」代「之于」,而「于」与「乎」同声,故「诸」又代「之乎」。
[142]论雍也:尧舜其犹病诸?——「病诸」者,「病之乎」也。
[143]论先进:子路问:‘闻斯行诸?’——「行之乎」也。
[144]左文五:皋陶庭坚不祀忽诸?——「忽之乎」也。
以上「之」代「之于」皆有所指。
若「145」礼大学: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之」亦代「之于」则惟代其声耳,此「之」字乃所以成读之语气,而非有所指也,其例见后。经学家直谓「之」当作「于」,并无左证。盖不知「之」代「之于」之例,更不知「之」为成读之语气,故未免武断耳。②

○1杨云:古人文字最喜省略介字,廉颇传、孟荀传、贾谊传、李公墓志四例,皆省去介字「于」字耳,非以「之」代「诸」也。
○2章云:经学家,盖指王引之氏。王氏经传释词九云:‘「之」犹「于」也。「诸」「之」一声之转,「诸」训为「于」,故「之」亦训为「于」。礼记檀弓曰:“之死而致死之,不仁;之死而致生之,不知。”言“于死而致死之,则不仁;于死而致生之,则不知也。”郑训「之」为「往」,失之。大学曰:“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言“于其所亲爱而辟焉。”郑训「之」为「适」,亦失之。朱熹章句亦云:‘「之」犹「于」也。’按此「之」字似当从郑训,「适」也,「往」也,「至」也。‘之其所亲爱而辟焉’,犹言「至其所亲爱而辟焉」。

【2.2.6】其字指名有两用焉:一为读之起词而居主次,二以附名而居偏次。「其」为读之主次者,或其读为一句之起词,或为一句之止词,或其读有连字而词气未全者。至承接之读,则「其」字仍居主次,而为接读代字,非此例也。若「其」字附名,或指前文,或代「己」字,或有指示之意,则皆先乎名而居偏次,与静字无异。
【2.2.6.1】读为一句之起词而「其」字在主次者。
[146]孟梁上:恶在其为民父母也?——问句倒文,犹云「其为民父母也果何在乎」,故「其为民父母也」之读,乃「在」之起词,而「其」字,其主次也。
[147]孟告下:其为人也好善。——「其为人也」一读,乃「好」之起词,「其」字,其主次也。
[148]孟万下:其之,尔力也,其中,非尔力也。——尔「其」皆读之主次。
[149]史匈奴列传:故其见敌,则逐利如鸟之集,其困败,则瓦解云散矣。——「其见敌」一读,乃「逐利」之起词,「其困败」一读,乃「瓦解」之起词,两读皆以「其」字冠之。
[150]又管晏列传:其为政也,善因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其」冠读,居主次,而读为「善」之起词。
[151]又汲郑列传:其见劲礼如此。—“其见劲礼”一读,乃「如此」之起词,而「其」字主之。
[152]论里仁:其为仁矣,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其为仁矣」一读,「其」字,其主次也。
[153]庄列御寇:故其就义若渴者,其去义若热。—「其就义」「其去义」两读,「其」字主之。
【2.2.6.2】读为一句之止词,而「其」字为其主次者。
[154]孟梁上:王若隐其无罪而就死地,则牛羊何择为?——「其无罪而就死地」,读也,而为「隐」之止词。盖「王」所「隐」者非其「牛」也,乃「牛」无罪而死」也,①「其」字,主次。
[155]孟滕下:虽日挞而求其齐也,不可得矣。——[其齐也]乃「求」之止词,而「其」字主之。
[156]孟万上:亲之欲其贵也,爱之欲其富也。——「其贵」「其富」乃「欲」之止词。盖所「欲」者非其「人」也,乃欲「其人之贵」「其人之富」也。
[157]论语颜渊: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同一句法。句中「之」「其」两字同指一人,而两字卒不可互易者,则「之」必宾次,而「其」必主次之故耳。
[158]孟告子上:天下莫不知其姣也。
[159]又:人见其禽兽也。
[160]孟尽下:恶莠恐其乱苗也。——诸句,「其」皆主次。
[161]韩与崔羣书:人无贤愚,无不说其善,伏其为人。—「其善」「其为人」,皆止词之读也。
[162]又:青天白日,奴隶亦知其清明。——「其清明」,「知」之止词。
[163]又上宰相书:则将大声疾呼而望其仁之也。——「其仁之也」,「望」之止词。
[164]赵策:且秦无已而帝,则且变易诸侯之大臣,彼将夺其所谓不肖,而与其所谓贤,夺其所憎,而与其所爱。——四「其」字皆读之主次,而四读皆止词也。
[165]左僖二十三:及曹,曹共公闻其骈胁,欲观其裸。浴,薄而观之。——两「其」字,读之主次,而为「闻」字「观」字之止词。
[166]赵策:媪之送燕后也,持其踵为之泣,念悲其远也,亦哀之矣。—「其远也」,「悲」之止词。

①「也」字前原衍「故」字。

【2.2.6.3】读蒙连字而「其」为主次者。①
[167]孟梁上:为其象人而用之也。——「为」连字,蒙读以言其故,而「其」字为读之主次。
[168]孟梁下:比其反也,则冻馁其妻子,则如之何?——「比」连字,蒙读以记其时,而「其」字主之。
[169]孟公上: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犹」亦连字,蒙读以为比。
[170]孟尽上:如其自视欿然,则过人远矣。——「如」连字,蒙读以为假设也。
[171]左僖二十八:入曹,数之以其不用僖负羁而乘轩者三百人也。—「以」连字,蒙读以言故。
[172]又:若其不还,君退臣犯,曲在彼矣。——「若」字假设之词,连字也。
[173]又昭二十:虽其善祝,岂能胜亿兆人之诅?——「虽」字,推宕之连词也。
[174]史平原君列传:士方其危苦之时易德耳。——「方」字记时之连字也。
[175]又项羽本纪:会其怒,不敢献,君为我献之。——「会」亦记时也。
以上诸蒙连字者,皆词气未完之读,而主次则惟「其」字,易以「彼」字则不词矣。

○1云:「为」「比」「以」「方」皆介字,「犹」,同动字。马氏俱以为连字,误矣。今案:马氏本人也看到了这一点,他在【8.0】节说:‘四宗连字,其不为义而有当虚字之称者盖寡。盖皆假借动字、状字以为用’。

【2.2.6.4】「其」字用于偏次者,最为习见。
[176]孟梁上:我非爱其财而易之以羊也。—「其」指「百姓」,犹云「百姓之财」,故在偏次。
[177]孟梁下:工师得大木,则王喜,以为能胜其任也。——「其」指「工师」。
[178]庄在宥:其热焦火,其寒凝冰,其疾俛仰之间,而再抚四海之外。——「其」指上文「人心」也。
[179]史屈原列传:其文约,其辞微,其志洁,其行廉。——诸「其」字指上文「离骚」,皆偏次也。书籍中「其」字为偏次者,所在皆是。
【2.2.6.5】「其」解如「己」字者,则所指必同一句读也。
[180]孟梁上:彼夺其民时。——「夺己民之时」也。
[181]又公下:谏于其君而不用,则怒,悻悻然见于其面。——两[其]字皆谓己也。
[182]又尽上: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五「其」字亦谓己也。
[183]庄胠箧:当是时也,民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乐其俗,安其居。——四「其」字亦谓己也。
[184]史货殖列传:人各人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两「其」字代己字。
[185]礼大学:君子贤其贤而亲其亲,小人乐其乐而利其利。——四「其」字谓己也。
[186]韩何蕃传:蕃之力不任其体,其貌不任其心。—「其体」「其心」犹云「己体」「己心」也。
以上所引,「其」字为偏次者,皆指同句同读之起词也。
【2.2.6.6】「其」字用为指示者①。
[187]史项羽本纪:今欲举大事,将非其人不可。——犹云「非有如此之人」也。
[188]左昭五:苟有其备,何故不可?——郎云「苟有如是之备」也。
[189]史文帝本纪:其岁,心垣平事觉。——「其岁」者,「是岁」也。
[190]后汉礼仪志:其日,乘与先到辟雍礼殿。——「其日」者,「是日」也。
○1然是‘用为指示’,就应该归入指示代字节。然而,指示代字节([2.5])内未收「其」字,失于照应。

【2.2.6.7】「其」有指示之意而习以为更端之语者。
[191]史大宛列传:其属邑大小七十余城,众可数十万。其兵弓矛骑射。其北则康居,西则大月氏,西南则大夏,东北则乌孙,东则扜罙于寘。于寘之西,则水皆西流注西海。其东,水东流注盐泽,盐泽潜行地下。其南则河源出焉。——皆用「其」字蒙句以为更端。而其后句法同者,则省「其」字,如「其北」后则惟云「西则大月氏」,至更端处,则又云「其东」「其南」云。①
[192]书经无逸:其在高宗。
[193]又:其在祖甲。——则「其」字单用以为更端也。
○1章云:「其属邑」「其兵弓」「其北」与「其东」「其南」诸「其」字,杨氏以为代「大宛」及「于寘」,不应既有指示之意,又兼是更端之词。

【2.2.6.8】更有「其」字用为分数之母而在偏次者。
[194]孟公上:夫二子之勇,未知其孰贤。——犹云「其二人之中孰贤」也。
[195]孟公下:恶得有其一以慢其二哉!——「其一」者,犹云「三者中之一」也,「其二」者,犹云「三者中之二 」也。
[196]左闵二:寡人有子,未知其谁立焉。——「其谁立」者,犹云「诸子之中立谁」也。
至[197]韩上崔虞部书:三人之中,其二人者,固所传闻矣。——「其二人者」,犹云「三人中如彼二人者」云。则「其」字有指示之意而非为分母矣。
【2.2.6.9】「其」字用诸宾次罕见。
[198]韩殿中侍御李君墓志铭:星官历翁,莫能与其校得失。—「与其校得失」犹云「与之校」也。
[199]齐策:孟尝君使人给其食用,无使之。——「给其食用」,犹云「给之食用」也。①
[200]韩左司马李公墓志铭:是与其故,故得用。——言「与宰相有雅故」也。所引三「其」字,皆在宾次,诚不概见。
○1杨云:「给其食用」,犹云「供给他的食用」,「其」在偏次。

【2.2.7】指名代字,除「之」「其」两字外,有此、是、斯、兹四字,各指前词,而人己无分,且主、宾、偏三次胥位焉。日知录谓‘论语之言「斯」者七十,而不言「此」;檀弓之言「斯」者五十有二,而言「此」者一而己。大学成于曾氏之门人,而一卷之中,言「此」者十九。语言轻重之间,世代之别从可知己。’蒙按尚书多言[兹],论语多言「斯」,而孟子则通用「此」「是」诸字,惟引书一言「惟兹臣庶」而已。至「是」「此」二字,确犹不可互易之处。凡指前文事理,不必压陈目前,而为心中可意者,即以「是」字指之。前文事物有形可迹,且为近而可指者,以「此」字指之。①博雅云:‘「是」,「此」也。’六书故云:‘「此」,犹「兹」也,「斯」也。’总承上文之辞。

是。居主次。
[201]孟梁上:是乃仁术也。——「是」指以羊易牛之是。
[202]又滕上:是率天下而路也。——「是」指许行之道。
[203]又公下:其心曰是何足与言仁义也云尔。——「是」指齐王。
[204]左哀二十五:是食言多矣。——「是」指郭重。
[205]又昭十二:是良史也,子善视之。
[206]又:是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两「是」字指之人。以上皆为主次。
居宾次。
[207]孟公上:无是馁也。
[208]又:姑舍是。
[209]又离下:有本者如是。——三「是」字指前文之事。
[210]庄养生主:天之生是使独也。——「是」指上文右师。
[211]汉高帝纪:非尽族是,天下不安。——「是」指上文诸将。以上皆宾次。
「是」字习为「于」「以」两介字所司。「是」为「于」字所司者则后焉,而为「以」字所司者必先焉。其它介字鲜有为所司者。②
[212]孟梁上:吾何快于是?
[213]又公上:尔何会比予于是?
[214]又公下:则不敬莫大乎是》——两「是」字皆后「于」字。后「乎」字者亦然。「乎」「于」固可互也。
[215]汉郑吉传:吉于是中西域而立莫府。
[216]左僖十五:于是展氏有隐匿焉。——两「是」同上。
[217]庄天道:是以行年七十而老斫轮。
[218]左僖十五:三施而无报,是以来也。
[219]孟梁上:是以后世无传焉。
[220]又告上:是以若彼濯濯也。——四「是」字皆司于「以」字而居先焉,此定式也。③
「是」字用于偏次者,凡书皆有。
[221]孟梁上:是心足以王矣。
[222]又公下:予岂若是小丈夫然哉?
[223]汉高帝纪:是日,车驾西都长安。——「是」附于名,皆有指示之意。
此。 用于主次。
[224]孟梁上:此率兽而食人也。
[225]又离下:此亦妄人也已矣。
用于宾次。
[226]孟梁上:贤者亦乐此乎?
[227]又公下:不识可以继此而得见乎?
[228]又梁下:今王鼓乐于此。
[229]又公上:虽由此霸王不异矣。
用于偏次。
[230]孟梁上:此心之所以合于王者何也?
[231]又公上:惟此时为然。
[232]又:今此下民。——凡「此」皆指上文之物,或当前可指之事也。
[233]左庄二十二:陈衰,此其昌乎!——「此」,主次,指人,敬仲也。
[234]史货殖列传:此有知尽能索耳。——「此」主次,指上文之人。
[235]汉高帝纪:此闻帝崩,诸将皆诛,必连还乡。——「此」指上文陈樊等,「此」与「是」字无异。详观以上所引诸句,「是」「此」二字之别,学者可自得之。
斯。居主次、宾次。
[236]论公冶:斯焉取斯?——上「斯」主次,指「其人」,下「斯」宾次,指「其德」。
[237]论述而: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
[238]又泰伯:于斯为盛。——「斯」为「于」后司词,而在宾次。
居偏次。
[239]孟梁上:如之何其使斯民饥而死也?
[240]又梁下:必先斯四者。
[241]又:凿斯池也,筑斯城也。
[242]又离上:斯二者天也。——五用「斯」字,皆附名而在偏次。
兹。
[243]吕览重言:兹故不言。
[244]左昭元:兹心不爽。——两「兹」字一主一偏。
[245]书大禹谟:念兹在兹。
[246]论子罕:文不在兹乎?
[247]诗大雅绵:筑室于兹。——四「兹」字皆在宾次。

○1杨云:以马氏此说细按下文马氏所举诸例,‘此率而食人也’,「此」字指前文事理,乃不用「是」而用「此」。‘是良史也’,其时有形可迹,近而可指,亦用「是」而不用「此」。又马氏所举之例比较之,‘是率天下而路也’,‘此率兽而食人也’,句法完全相同,乃一用「是」,一用「此」。若取其文易为‘此率天下而路也’‘是率兽而食人也’,又未尝不可通。
○2杨云:「自是」「由是」,乃古书习见之例,是「是」字常为介字「自」字「由」字所司。
○3章云:孟子万章下‘以是为不恭’,左传襄公十三年‘以是观之’,哀公元年‘以是求伯’,壳梁传桓公三年‘以是为近古也’,礼记三年问‘以是象之也’,皆「以」先于「是」之例。 今案:马氏所举例,「以」作「因」解;章氏所举例,「以」作「用」解。一居「是」后,一居「是」先,似非偶然。

【2.2.8】「于」,介字也,不司「之」 字。凡用「于之」两字之处,焉字代焉。①玉篇云:‘「焉」,「是」也。’高邮王氏云:‘「焉」,「于是」也。’「焉」代「于是」者,指事也,代「于此」者,指地也,代「于之」者,指人也。「焉」代「之」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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