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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似珍 :“曲禮”的現代考量

2014-8-2 13:40| 发布者: 韵东坡拔| 查看: 2014| 评论: 0|来自: 网络

摘要: 李似珍lisizhen, 1952年出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哲学博士。兼任中国宗教学会理事,上海市科技史学会副秘书长,中华医学会上海市医史委员会委员。专业方向中国哲学史,兼对中国哲学与自 ...

李似珍lisizhen, 1952年出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哲学博士。兼任中国宗教学会理事,上海市科技史学会副秘书长,中华医学会上海市医史委员会委员。专业方向中国哲学史,兼对中国哲学与自然科学等方面有兴趣。著有《中国古代心身观述评》(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中国学术思想编年•宋元卷》(陕西师大出版社2006年版)、《养性延命——道教养生观与人类健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年版)等专著9部;公开发表《冯友兰“道中庸”》析(《陕西师大学报》2005年第1期)等论文60余篇,主编、参编辞典、教材、专著20余部,承担并完成多项国家科研项目。
内容摘要: 中国传统儒学留给我们的“礼”是被我们较为忽视的内容。在周代即形成的《礼记》中不仅为我们提示朝廷仪式、家庭婚丧喜事礼仪,还通过对“曲礼”、“少仪”的记载,为人们于日常生活中的礼节作出规定。这样的传统,使我国在世界上留下了“礼仪大邦”的印象。但是由于时代的急剧变化,过去的传统被受到批判,于是“文明素质”缺失的问题也日渐突出,为此重新考量中国传统中的这一内容,会使我国人的重整民风民俗获得良好支撑,也为再树中华民族文质彬彬形象奠定基础。

关键词:礼仪内涵 现代社会 道德规范 落实与继承



一.中国现代的礼仪之需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以来的经济发展,使中国人的生活水平得到很大的提高,所谓“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i]。于是在文明素质方面也有了更多的反省与要求。特别是人们在走出国门之时,对自身于此方面的不足就感觉到更为明显。在报章、刊物,以至网络伯客之中,在这方面的思考越来越多。近来,有不少国人就注意到中国外交部发布的《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中,于出国注意事项间,提到了“在公共场合要表现平静,不要大声说话,避免突出自己”“不要在公共场所参与他人的争吵”要求。大家认为这是与我国国民在出国旅游时的生活举止、习惯粗放随意有关。武汉的一家报纸还就 “能否在国外公共场合大声说话”展开了专门的讨论,[ii]这里涉及的是对“国人素质”问题的更多关注。
   
这一类讨论提示的是现实社会生活中之不足,而引出的则对传统文化的新一轮审视,所以解读现象的背后,蕴藏的是进一步前行的契机。不少国人提出:一向被认为礼仪之邦的中国,目前在礼仪素质、或可称“文明素质”方面有诸多的缺失,这里有历史发展所造成的原因。
我国传统文化中有着悠久的文明礼仪传统。早在周代时期,我们就有了《周礼》、《仪礼》、《礼记》的问世,后世因之给予了“三礼”的并称。汉代以后它们被奉为经典,成为官方教育的重要内容,这种影响一直延续了数千年。这一传统在进入近代之后发生了某种断裂,我们对它的认识也有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随着人们在社会制度方面的革命与知识层面的更新,礼仪规范也随其所依附的封建制度伦理道德,被作为陈腐意识形态的附庸而受到严厉批判。自此到现代,我们大多通过仿效国外礼节的方式,解决人际交往的问题。在相互间的称呼、交往礼节及相关的道德认定方面,都有了新的理解与表现。这方面的疑惑在二十世纪80年代之后,表现得非常突出。人们感到从称呼系列到交往准则,都遇到问题。
21世纪初,我国发起过声势浩大的道德振兴运动,当时还发布了《公民道德建设纲要》,提示了一些使“以德治国”具有操作性的做法,并提出了要使我国不负数千年诗书礼仪之邦盛名的观点。这里体现了认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建中国道德礼仪体系的思想。于是,在社会上回归民族传统,建立现代文明的思潮逐渐形成规模。随着2008年的奥运会即将在北京举行,2010年的世博会即将在上海召开,中国人讲究礼仪,融入世界大群体的迫切感也越发强烈,在精神文明方面自寻差距、不满足于现状、要求进步与发展的行动,也越来越多。
但是从已有的情况来看,我们目前的状况与预期的目标间之差距还是很大的。这主要表现在:
1,在学术界,不少人是从儒学等思想学派入手,展开对这方面研讨的,但多呈现出学院式的气象,主要在理论的条分缕析上下工夫,与人们日常生活仍相隔甚远。
2,目前的社会倾向,对传统道德的肯定已经涉及“仁”、“敬”等理念,但往往就事论事,没有做到将其与具体的行为规范有机结合。特别是对“礼”这样介于道德原则与行为规范之间的传统理念,没有做出深入的探究。
3,在谈到礼仪规范时,往往联想到的是近代西方系列的文明礼貌,而认为我国传统的“礼仪”,只是宗法制度里不同等级之人相处之规则制定,所起的只是维护等级制度,防止“僭越”的作用,现实意义不大。于是造成了现在的礼仪规范脱离传统的缺陷。
4,对中国有关礼仪的内容认识模糊。有人提出我国古代的礼仪,主要来自周礼,其中包含吉礼、嘉礼、凶礼、宾礼、军礼等部分,适合于朝廷行使国家职责场合,而民间的仪礼,被想象成一群人互相打躬作揖、磕头行礼。于是仍搞不清楚这里的文化价值所在。
由此而言,我们研究传统文化,提倡传承儒学的人士,就有一个重新阅读有关“礼”学的原典,从历史与现实的结合中,汲取民族文明素质重塑的智慧源泉。

二.《礼记•曲礼》中的生活礼仪记载
以此为前提,我们重新审视古代典籍,会有新的感悟。就拿《礼记》来说,未读以前,看各式文章介绍,以为此间主要记载的是与礼有关的国家典礼制度、祖先祭祀(包括祭天及鬼神之属)及民间的婚丧喜事,包括成人典礼——冠礼在内的仪式。所以它比较适合于重大的场合运用。然而再读原文,却发现内中还记载了不少琐碎的仪节要求,很适合于日常生活中运用。
《礼记》首篇名《曲礼》,本书第十篇《礼器》中将其与“经礼”相对应,曰“经礼三百,曲礼三千。”《朱子语类》记朱熹谓“经礼”是指礼的大节,而曲礼则是指礼的小目。这里的小目,是指具体细小的仪节。汉代经学家郑玄在《礼记目录》中说到,《曲礼》虽涉及吉、凶、宾、军、嘉等场合之礼,但所记大都是一些微文小节,故有此名。另外此书十七章之《少仪》篇,据汉郑玄、唐孔颖达等人的注,此“少”通“小”,提示其中杂记的是一些琐碎细小礼仪,与《曲礼》有相近之处。另外还有一些篇章中,也有类似的杂碎内容载入,
文中所载之细小之礼,确乎具体得可以。如《曲礼》篇曰:“谋于长者,必操几杖以从之。长者问,不辞让而对,非礼也。”这句话是说,同长者商议事情,一定要递几和杖于长者跟前。长者问话,不谦让就答,不符合礼。这种行为的规定,真是具体得可以,很象平时家长的细细叮咛。不过仔细想来,又觉得很合情理,与其说表现了对长者的敬重,不如说更多的是对对方的体贴与照应。
同篇中另外还有一段文字,说的是:“从于先生,不越路而与人言。遭先生于道,趋而进,正立拱手。先生与之言则对,不与之言则趋而退。从长者而上丘陵,则必向长者所视。”这句比较好懂,要求在随从年长者行路时,不可跑到路边去同人说话,在路上遇见长者,应当快步进前,向他立正拱手。长者有问时就答,不问则快步退下。随从长者上高地,当面朝长者所指的方向。同样是针对了与长者相处之道的,涉及了言辞举动多种方面,甚至连眼神都顾及到了,确实非常的周到。
这些内容看似平常,也很容易做到,《礼记》的作者,以此作为尊师之礼的组成部分加以提示,使人有了遵此而行的入门途径,也能是人在较为轻松的条件下,实现了向文明道德人的转化。但于这些内容在现代,早已被认作为小节而受到忽视,更没有人会把它提到礼节的高度,甚至与道德伦理做相关的联结。可是在我国被官方文件提醒警示的内容中,恰恰就有类似的要求。比如大声喧哗的禁止,与“不越路而与人言”就有相近之处。由此可见,这一段话里的规定很有其合理性,推而及之其他,则完全有重新认识其中意义与价值的必要。若这样一些要求,作为传统由父母、老师等长辈从小提醒,养成习惯,那彬彬有礼的形象是不难塑造的。
《曲礼》中有一段话是关乎外访规矩的,曰:“将上堂,声必扬。户外有二履,言闻则入,言不闻则不入。将入户,视必下。入户奉扃,视瞻毋回。户开亦开,户阖亦阖。有后入者,阖而勿遂。毋践履,毋踖席,抠衣趋隅,必慎唯诺。”是说在进入可能有他人在场的房间时,要先招呼一声,听到回答再进门。入门后,原先若虚掩其门的,要也半关上门。进得门来,要目光下视,不能东张西望;不能踩踏别人脱下的鞋子、用来安坐的席子,要提起衣角坐于一边。这里把谨慎处事、恭敬对方及尊重他人隐私的主旨,体现得淋漓尽致。这是作为人际交往礼节而规定下来的,现在读来,仍能感受于简单文字间,所蕴涵的深刻道理。这些规矩现在虽然也有人提,但于出处则很少有人知道的了。
此篇还有一段文字与餐饮礼节有关,也很有意思:“毋抟饭,毋放饭,毋流歠。毋啮骨,毋反鱼肉,毋投于狗骨,毋固获,毋扬饭,饭黍毋以箸,毋嚃羹,毋絮羹,毋刺齿,毋歠醢,……濡肉齿决,干肉不齿决。毋撮炙,卒食,客自前跪,彻饭齐,以授相者。主人兴,辞于客,然后客坐。”就是要求人们在做客时,不用手抟饭团来吃,已经抓取的饭、鱼肉不能再放回食器,喝汤、吃饭不发出大的声音,不做簸扬饭、剔牙等粗鲁的动作。现在我们知道了,平时长辈所说的吃饭规矩,原来出处在这里。有的规矩是与我们的饮食习惯有关,如不用手抟饭,是因为已经使用了筷子;有的则是出于雅观的考虑,如喝汤、吃饭的不发大声、不剔牙等;而于席间扔骨头喂狗之被禁止,则与怕主人误会饭菜味道不好有关。
类似这样的文字在书中还有很多。故《礼记•王制》概括礼共有六项,它们分别为:冠、婚、丧、祭、乡、相见,并认为所涉及的有饮食、衣服、事为、异别等方面。一般认为曲礼、少仪之属,自适用范围而言,主要在乡、相见等场合,而所涉内容则遍及饮食、衣服、事为、异别等方面。此中观念也可在孔子那里得到印证。《论语•乡党》篇,所言的便是与乡党、邻里交往的仪表、行为,日常生活中饮食起居方面的举止、礼节。文中甚至记载了孔子所要求的衣服式样选择、颜色搭配,及诸如“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食不语,寝不言”、“席不正,不坐”等的规定。可见他对《礼记》中的曲礼,也是相当重视的。
我们现在论及古礼,往往只提其制度、程式的部分,而忽略了其中与之相配合的细节规定;至于在乡、相见等场合“礼”的内容,也不再顾及,这样就把传统礼仪中与国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部分丢弃了。日前坊间对鲁迅先生的“有地方色彩的,倒容易成为世界的”[iii]观点甚为追念,而我们若要真正在世界上重塑“礼仪之邦”的形象,就必须把上述具有民族特色的东西中心审视,加以整理,对其中好的内容则一要认可,二则要尽快地恢复起来。

三. 曲礼与道德原则关系探寻
在阅读《礼记》等古代典籍时可以看到,我们的祖先不只是根据日常经验制定礼仪规范,而是把它看作人的文明修养的组成部分,并将它与道德规范、为人处世的道理有机地结合起来。《礼记•礼运》篇里有些关于礼的论述,就表达了这一思想。其中提到了“礼”的产生原因,作者认为原出自日常生活:“夫礼之初始诸饮食。”然后推至各种生活场合,形成了完整的规范、要求。同篇中还引了孔子的话来说明礼的社会价值,谓当言偃问礼是否很急需时,孔子回答:“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他还引了《诗经•硕鼠》中的诗句,说人若无礼,就象老鼠没有肢体一样无法做事。所以只有依照圣人所制定的礼去行动,才能使天下、国家得到治理。
对于个人来说,“礼”也是十分重要的,他是人的道德内蕴的显现,也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故礼义也者,人之大端也,所以讲信修睦,而固人之肌肤之会,筋骸之束也;所以养生送死、事鬼神之大端也;所以达天道、顺人情之大窦也。”社会交往、养生送死以至贯通天人之道,都要通过礼的实施环节,方得完成,可见其之重要性所在。就这样,传统礼仪把抽象的道德具体化,并落实到每一个人的身上。
中华礼仪贯穿的核心是调整人际关系,使之形成凝聚力,更好地在包括政治、经济生产等各类活动中达到预期的效果。故《礼记•曲礼》中有言:“夫礼者,自卑而尊人,虽负贩者必有尊也。”也就是强调“礼”讲的是自我谦卑,在与人交往中要放下身段,尊敬对方,低调处世。以这样的准则处理人际关系,显然能达到的和谐程度几率会较高一些,而这一与现代社会的人格平等精神也是十分合拍的。
在上面各条论述中,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信息:“礼”包括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实施的行为举止规定,都是出于现实的需要而被创造出来的。但是它一经建立,就兼及天道与人情两个方面,而这一宗旨贯穿于社会治理及个人修养等不同的方面。这样就将遵循礼节提升到了世界观的高度,与人们对于道德理论的探讨密切地结合了起来。儒家向来有“极高明而道中庸”[iv]的说法,而将社会需要的礼仪规范与道德理念加以联系的思考,正是这一思考问题特征的体现。
《礼记》中的思想观念,在先秦以后仍然得到继承与发扬。不过因被作出北洋的处理,有时便会带来一些误解。有的认为,在汉代儒家学说进入官方意识形态体系之后,礼也被更多地冠之以社会群体的属性。所以当时所涉及的“礼”,主要内容是三个方面:丧、祭与君师。它们所起的作用,主要在关于生命的存在、祖先的遵从和政治上的立论等方面。还有的人引出汉代戴德所论为证。戴德在他所著的《大戴礼记•礼三本》中曰:“礼有三本:天地者,性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指出其所尊崇的生命、血缘种类及伦理教化的原则。从这里看,确实不见了“礼”中对人们日常生活间相互关照的成分。
其实戴德所说的“礼”,不过是提示了其中一部分的内容;而先秦时涉及的“礼”中日常实践部分,在当时并没有消失,只是换了一个出现的场合。南北朝时颜之推的《颜氏家训》,专列《风操》篇引《礼记》而讲礼仪规范。开首便言:“吾观《礼经》,圣人之教:箕帚匕箸,咳唾唯喏,执烛沃盥,皆有节文,亦为至矣。……学达君子,自为节度,相承行之,故世号士大夫风操。”[v]这里就把当时通达儒者的操行,直接与礼记中规定的礼节规定联系了起来。他还指出,由于受到《礼记》的熏陶,这些仪礼规范已经在社会许多家庭中得到落实,虽然因“家门颇有不同,所见互称长短;然其阡陌,亦自可知。”他还说到,昔在江南,基本上已经形成风俗习惯,故于日常生活中使人“目能视而见之,耳能听而闻之”。自此可知,《礼记》中细小琐碎的“曲礼”“少仪”,在民间家庭中得到了很好的传播与实施。
这种社会风气一直延续到宋代,其时之理学大师朱熹,十分重视“礼”对传统伦理道德构建的作用,他在整理注释“礼”书时,除收集有关国家仪礼的《仪礼》外,还特意与其弟子撰写了《家礼》之书。书中把施于家庭之礼分为六类,“曲礼”、“少仪”之属被他专列“杂礼”一类加以收集。其中以“司马氏居家杂仪”为题的部分,还被列入首篇重点介绍。书中有些内容与《礼记》内容相近,但还是很有针对性。如讲到在早晨父母起身之时,做小辈的要亲自进供药物,因“药物乃关身之切务,人子当亲自检数调煮供进,……脱若有误,即其祸不测。”体现的是对生命近乎紧张的尊重。
还有一条规定是:“凡子受父母之命必籍记而佩之,时省而速行之事,毕则返命焉。或所命有不可行者,则和色柔声,具是非利害而白之,待父母之许然后改之。若不许苟于事无大害者,亦当曲从。”这是对面临与家长意见分歧时,处理问题的具体指导。所体现的既有道理实行方面的坚持,又有情感方面的体恤,很能够反映中国人温柔敦厚行事方式的特征。
按照朱熹等人的想法,之所以要增补上述内容,既是出于充实传统礼仪的需要,但更多的是处于对适应新社会背景条件的考虑。
朱熹还通过给“小学”编写童蒙教材、为白鹿洞等书院撰写学规(类似于现在的学生手册)等方式,把他的振兴儒学伦理道德体系理想贯穿于细节,形成了自形上之“理”至德目工夫修养、礼仪操守遵循的系统。这种思路,体现了当时中国人在这一问题方面的认识水平,所以对后世的影响是很大的。

四.传承传统道德操守的意义
中华民族自《礼记》等经典中所提出“曲礼”,起到了 “教训正俗”“分争辨讼”[vi]等诸多作用,是我国传统美德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而这些内容在中国古代社会更多地是通过“家礼”、“家训”等方式传递开来的。另外与之相应的,还有村规乡约及学校的教规礼法。朱熹所做的即是这种社会观念的显现。由于那时处于小农经济的社会制度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网络基本上通过血缘关系加以维系,所以上述种种层次结构,能够起到在有形、无形之中构建起相互监督体系的作用,实际控制效果十分明显。
这种对人性与人格的塑造方式,在进入中国近代社会、社会经济关系发生变化之后受到了破坏。人们要求自新的时代条件塑造时代精神与文化风貌,而礼仪规范也由此出现重大的改变,这本是社会进步的表现。然而自此以后,过多地强调以新型的方式审视原先之人际关系,甚至只讲阶级斗争,以阶级标准、革命关系作为维系人际关系的纽带,自然与原先传统文化相联系的“礼”只能处于被批判的地位,这就造成了当前中国“礼仪之邦”被淡化的状态。
近二十年来,我们从人性角度对家庭血缘关系做出调整,对传统的伦理道德也有了新的认识,但是这种认识较多地还是在理论与人文精神层面,至于具体的行为规范,则被认为是颇具难度的东西而未曾得到深入的探究。近几年来,提倡注重细节,甚或提出了“细节决定成败”的口号,成为社会认识的新趋向,但是在具体论述这写内容之时,人们关注的多半经济生活中出现的问题,至于精神层面的展开,往往受到忽略。在具体论及“细节”关注时,也多半是东鳞西爪,没有形成系统化的认识,更少与传统的民族美德构成内在的统一性。这样就使人感到有虽然在理论上认同传统道德的意义,但在实际行动中仍存在犹豫、模糊,缺乏底气的缺陷。于是当社会上出现一些不良道德倾向时,也难以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造成了许多的遗憾。
为解决这一社会问题,配合我国新型道德体系的建立,我们首先要在思想认识方面,反思我们于道德理论和道德践履关系理解上的盲区。特别是近年来,我们在道德教化与价值观念倡导与人们日常生活关系上的认识不够,有的甚至尚未摆脱在传统行为规范认识上的误解。这样就无法真正弥补当代国人道德理念与传统文化之间的断裂。所以从事理论工作的学者,应当首先担负起这方面的责任,对发生于我国历史上的道德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做出多种层面的、深入的探讨,为我们理解、继承这一传统奠定思想基础。
另外,我们还应当在这方面做一些收集、整理相关思想资料的工作。过去我们在这方面存在空白点,虽然也已出现提倡注重细节、关注实际的提法,但在具体展开时缺少与中国传统行为规范的结合。为此,当发动人们关注这一方面事宜,组织一定的人员从事对传统礼仪规范的材料收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分类、筛选、评价及特点概括等工作。在此基础上,还可请有关权威部门不定期地连续为我国人推出切实可行、具有传统与现实结合特点的操行指南。
在西方,道德观念的引导与相关礼仪操守的教育,多通过宗教组织来完成。中国汉代以后在这方面的把持,是通过获得官方支持的儒学教化来完成的。进入21世纪的中国社会,没有这样的可一统人们思想的权威机构存在。为此,我们当发挥政府机构中各级精神文明委员会(精神文明办公室)、各类学校人生观教育部门的作用,把这方面的教育落在实处。
针对现代国人在公共场合的礼仪规范失控,可以指定一些类似过去提出过的“五讲四美”、“七要七不要”之类易以操作检查的宣传口号,在全国范围进行推广。当然要真正发挥成效,还需要有其他因素的配合,如领导层人员的以身作则及大力倡导,社会文明环境的进一步改善,以志愿者形式出现的监督者上岗,等等。
相信经过多管齐下的努力,一个文质彬彬、闪耀着理性光彩的民族形象,定会出现于世界民族之林。

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李似珍2007.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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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牧民。管子[]。
[ii] 参见曾革楠.个人修养也要外交部提醒.羊城日报[].2007年8月22日.
[iii] 鲁迅。致陈烟桥。1934年4月19日。鲁迅全集。第13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第81页。
[iv] 语见《中庸》。
[v] 颜氏家训。卷2。中国文史出版社。2003年版。第51页。
[vi] 《礼记•曲礼》:“教训正俗,非礼不备;分争辨讼,非礼不决”。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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